加入日期: | 2021.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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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4.20 |
招标代理: | 抚州市弘兴招投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西省 |
内 容: | ****************关于***竹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庄驰家居二期厂房电梯采购项目(招标编号:FZHX-****-****-ZX)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竹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庄驰家居二期厂房电梯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 |
关键词: | 电梯 |
抚州市弘兴招投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资溪县竹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庄驰家居二期厂房电梯采购项目(招标编号:FZHX-2021-0005-ZX)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资溪县竹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庄驰家居二期厂房电梯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4月20日 10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HX-2021-0005-ZX
项目名称:资溪县竹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庄驰家居二期厂房电梯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86000.00 元
最高限价:586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抚资购2021F000438359 | 资溪县竹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庄驰家居二期厂房电梯采购项目 | 2 | 部 | 586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内货物到达工地,具备安装条件后30天内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e.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单位需自行出具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 f.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信用证明,按照《中共资溪县委办公室、资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溪县在行政管理等事项中推进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资办[2017]123号)的要求,必须提供取得中国人民银行征信备案牌照及资溪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认可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 地址:资溪县新政务服务中心2楼企业征信窗口(资溪县新世纪幼儿园旁边) 电话:***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1日 00:00 至 2021年04月09日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4月20日 10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资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投标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疫情期间参与采购活动特别事项:(1)仅允许一名供应商代表进入交易中心,必须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且红外线体温计监测体温不超过 37.3℃。(2)根据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代表还须凭赣通码或健康码(绿码)进入开标会现场。(3)请各投标单位在开标前及时关注江西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要求进行防范。若有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按最新的文件要求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资溪县凤凰工业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抚州市弘兴招投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