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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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4.21 |
招标业主: | 国家税务总局 |
招标代理: | 赣州华昇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江西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税务局聘用人员劳务外包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办事处(***潋江镇**大道**号***房 <法院对面>)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GS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GSW-GKCG-2021-00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兴国县税务局聘用人员劳务外包
预算金额:38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县局编外用工人员20人,编外用工人员预算费用为385万元,合同履行期间人员若有增减,按实际人数支付服务费。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31日 至 2021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赣州华昇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兴国县办事处(兴国县潋江镇凤凰大道75号401房 <法院对面>)
方式:接受现金或转账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华昇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兴国县办事处(兴国县潋江镇凤凰大道75号401房 <法院对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注: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具体提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采购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3. 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4.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防控要求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或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带口罩的。
(2)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外地(兴国县境外)来兴的供应商代表请自觉进行入兴二维码登记。
(3)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部门。
(4)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一家投标人只允许一位投标人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5.工本费转账信息:户名:赣州华昇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赣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
账号:2880 1001 0308 0000 049(此账号只用作收取工本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兴国县税务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华昇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