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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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司法局****-****年基层法律服务项目需求论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我单位“******司法局****-****年基层法律服务项目”于****年*月**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 |
关键词: | 法律服务 |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我单位“成都市金牛区司法局2021-2024年基层法律服务项目”于2021年3月26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成都市金牛区司法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金牛区司法局2021-2024年基层法律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750万元,(服务期:三年,限价:250万元/年)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三)是否有法律规定的强制标准;
(四)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五)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六)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七)补充意见。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五、专家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成都市金牛区司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人***
办公室联系电话***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