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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长阳基地2021年餐厅食材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3.30 标签: 北京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3.30
截止日期:2021.04.20
招标代理: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区:北京市
内 容: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长阳基地****年餐厅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关村南大街*号**宾馆苏园**单元*层(疫情期间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trade.com.cn)直接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
 
招标公告正文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长阳基地2021年餐厅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苏园17单元4层(疫情期间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直接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4月20日 9:30 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0733-21090156

2.项目名称: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长阳基地2021年餐厅食材采购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460万元

4.采购需求: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项目为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长阳基地(办公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知兴东路9号)员工饭堂食材采购,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饭堂食材供应商。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电子邮件***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严格执行品质监督管理制度,每件货品均可溯源;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均应符合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投标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及食品安全标准等。

(4)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数量:1 批

配送地址为:北京市房山区知兴东路9号

详见技术需求

(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项目供货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采购费用总额累计达到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460万元时,以先到者为准,本合同随之终止。根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运行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要求,采购人将按相关规定预留本次采购预算的一定比例由采购人定向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预留比例待上级单位发布相关要求后另行通知中标人。合同款的结算按中标人实际送货量结算。

(6)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合同要求,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详见技术需求。

(7)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中标人须负责中标货物的配送运输、质量检测、退货换货补货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详见技术需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相关产品和服务的企业和单位;

2.   单位负责人***

3.   购买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4.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具体标准请参考“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果投标人为中型企业,投标人需承诺将采购项目中的6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中标人与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之间不得存在负责人***

7.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日起到2021年4月7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苏园17单元4层(疫情期间请直接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3.方式:

(1)有意向的供应商应先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将对潜在投标人的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审核通过即为注册成功。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2)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在线支付人民币300元的不可退还费用购买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采购文件邮寄地址默认为供应商报名时填写的投标联系人***

(3)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支付200元/包/投标人(供应商)平台交易服务费,方可下载招标文件。平台交易费发票,由中招联合公司出具,请联系平台公司领取。

(4)发票领取方式:需要电子普票的,付款成功后投标人可在电子平台自主下载;需要纸质发票的,请投标人在电子平台上正确填写、提供开票所需材料,在开标时领取。

特别提示:潜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投标资格确认、购标及费用支付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务必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完成,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年4月20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苏园17单元3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投标产品不可以为进口产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地    址: 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知兴东路9号(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苏园17单元4层

联 系 人***

电    话:010-68946709、010-68732196

电子邮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10-68946709、010-68732196

电子邮件***

 

 

2021年3月30日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长阳基地2021年餐厅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苏园17单元4层(疫情期间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直接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4月20日 9:30 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0733-21090156

2.项目名称: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长阳基地2021年餐厅食材采购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460万元

4.采购需求: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项目为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长阳基地(办公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知兴东路9号)员工饭堂食材采购,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饭堂食材供应商。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电子邮件***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严格执行品质监督管理制度,每件货品均可溯源;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均应符合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投标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及食品安全标准等。

(4)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数量:1 批

配送地址为:北京市房山区知兴东路9号

详见技术需求

(6)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项目供货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采购费用总额累计达到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460万元时,以先到者为准,本合同随之终止。根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运行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要求,采购人将按相关规定预留本次采购预算的一定比例由采购人定向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预留比例待上级单位发布相关要求后另行通知中标人。合同款的结算按中标人实际送货量结算。

(6)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合同要求,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详见技术需求。

(8)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中标人须负责中标货物的配送运输、质量检测、退货换货补货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详见技术需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相关产品和服务的企业和单位;

2.   单位负责人***

3.   购买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4.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具体标准请参考“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果投标人为中型企业,投标人需承诺将采购项目中的6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中标人与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之间不得存在负责人***

7.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日起到2021年4月7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苏园17单元4层(疫情期间请直接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3.方式:

(1)有意向的供应商应先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将对潜在投标人的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审核通过即为注册成功。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2)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在线支付人民币300元的不可退还费用购买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采购文件邮寄地址默认为供应商报名时填写的投标联系人***

(3)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支付200元/包/投标人(供应商)平台交易服务费,方可下载招标文件。平台交易费发票,由中招联合公司出具,请联系平台公司领取。

(4)发票领取方式:需要电子普票的,付款成功后投标人可在电子平台自主下载;需要纸质发票的,请投标人在电子平台上正确填写、提供开票所需材料,在开标时领取。

特别提示:潜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投标资格确认、购标及费用支付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务必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完成,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年4月20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苏园17单元3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7)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8)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9)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0)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11)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2)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投标产品不可以为进口产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地    址: 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知兴东路9号(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苏园17单元4层

联 系 人***

电    话:010-68946709、010-68732196

电子邮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10-68946709、010-68732196

电子邮件***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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