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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生态环境局关于吴江区2021年国家排污许可证技术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3.30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1.03.30
截止日期:2021.04.14
招标代理:苏州市苏盈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 项目概况:*****生态环境局关于**区****年国家排污许可证技术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区公共**网上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SZSY****-WJ-C-*** (二)、项目名称:**区**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苏州市吴江生态环境局关于吴江区2021年国家排污许可证技术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4月14日9: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SZSY2021-WJ-C-025

(二)、项目名称:吴江区2021年国家排污许可证技术服务项目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00.00)

第一标段: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

第二标段: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

(四)、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1.(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审核、发放、管理等程序,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令第736号)、《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关于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实施方案》以及《江苏省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要求,组织开展对纳入国家分类管理名录的企业核发排污许可证及证后管理工作。

(五)、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的一般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税务登记证(如有)和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如有)和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时间: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7日。

(二)、地点:各响应单位必须通过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端(http://211.143.240.34:7090/wjhy/)进行该项目网上报名,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技术咨询人员:朱工,咨询电话:***

(三)、方式:

1、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会员网上交易”系统注册企业基本信息,上传扫描件,提交备案通过。

2、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通过CA证书登录。登录后通过采购项目类别和内容查找拟报名的政府采购项目,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后,系统会显示报名成功确认单以供打印。

3、现场公布。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按规定时间至磋商现场,响应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进行供应商报名公布,现场打印出报名成功供应商名单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表。

4、文件获取。采购人、代理机构在“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发布电子采购文件,报名供应商从“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

5、补充通知。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或“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四)、售价:招标文件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4月14日9:30

接收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998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4月14日9:30

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99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二)、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相关规定提出,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现场提交或邮寄至本公司。

(三)、供应商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四)、疫情期间投标特别说明: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2)、来自或途经重点地区的来苏、返苏人员,在苏隔离观察(留验)未满14天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5)、参与开评标活动所有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并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2、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投标须知:所有投标进场人员进入开标现场应携带个人身份证,事先填写《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交易项目人员信息登记表》(见磋商文件附件格式,加盖响应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同递交)。响应单位到场代表须身体健康,持健康码绿码并佩戴口罩。否则如因无绿码或生病等原因不能进入开标室造成的相应损失,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疫情期间投标规定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网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活动现场管理细则(试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通知为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吴江生态环境局

地址:***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市苏盈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三)、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敬请留意,请各单位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

 

苏州市苏盈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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