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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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各潜在供应商、有关单位及个人: *****镇人民政府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镇****年****年川**盘建设项目,现将此事项向潜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和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镇人民政府 二、采购项目名称:**镇****年****年川**盘建设项目 |
各潜在供应商、有关单位及个人:
大邑县安仁镇人民政府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安仁镇2019年2020年川西林盘建设项目,现将此事项向潜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和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大邑县安仁镇人民政府
二、采购项目名称:安仁镇2019年2020年川西林盘建设项目
三、采购预算:1739069.11元
四、采购数量:1个包(合计金额:1739069.11元)
五、论证事项及专家论证意见如下:
根据川财采〔2015〕32号文件要求,对该项目进行了需求论证,具体论证意见如下: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专家组论证意见:
本项目属于政采政策扶持范围,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单位)给予3-5%评审价优惠,相同条件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专家组论证意见:
采购数量满足采购需求,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强制性标准符合法规规定。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专家组论证意见:
采用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法评审,符合政采法规相关规定,评审标准符合要求,设置合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6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此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8.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取得安全考核合格B证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
专家组论证意见:
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设置合理,无排他性或歧视性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专家组论证意见:
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合理,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专家组论证意见:
建议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执行。
希望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征求意见期限从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2日止),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大邑县安仁镇人民政府
地 址:大邑县安仁镇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2021年3月3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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