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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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4.13 |
招标业主: | 兰州市公安局 |
招标代理: | 甘肃盛仕国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兰州市 |
交通治安分局大砂坪检查岗、兰州北检查岗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兰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4-13 09: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48001JH052
2.项目名称:交通治安分局大砂坪检查岗、兰州北检查岗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74.6092万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本项目共1包,采购内容如下(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技术参数):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核录一体机 |
2 |
套 |
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
2 |
人脸抓拍相机 |
10 |
台 |
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
3 |
人脸摄像机立杆 |
8 |
个 |
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
4 |
车牌抓拍机(龙门架) |
2 |
台 |
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
5 |
白光闪光灯(带光栅) (爆闪灯) |
2 |
台 |
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
6 |
白光LED 频闪灯 |
2 |
台 |
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
7 |
三维万向节支架 |
6 |
个 |
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
8 |
车牌抓拍机(车道) |
4 |
台 |
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
9 |
立杆 |
4 |
个 |
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
10 |
三维万向节支架 |
4 |
个 |
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
11 |
车牌LED显示屏 |
4 |
台 |
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
12 |
环境监控球型摄像机 (检查站外部区域) |
2 |
台 |
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
13 |
道闸 |
4 |
台 |
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
14 |
应用服务器 |
4 |
台 |
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
15 |
独立显示器 |
2 |
套 |
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
16 |
固态硬盘 |
5 |
块 |
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
17 |
集成费用 |
1 |
项 |
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②供应商须具有缴纳税收的有效凭证(供应商需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至少一个月任意一项主要税种的凭据)(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国家电子税务总局税金申报成功记录截屏等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③供应商须具有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凭证(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至少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证复印件;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证复印件(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④供应商须具有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19或2020年度完整的合法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⑤供应商须具有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体见第六章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或“信用中国(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或“信用中国(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项目磋商,查询网址: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甘肃)(http://credit.gansu.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以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或 “信用中国(甘肃)”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的截屏或信用报告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全部采购内容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响应文件
1.时间: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2.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
3.方式:已注册为会员的投标人可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得。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4.售价:0(元)
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和地点
1.时间: 2021 年 4月 13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街道甘南路互助巷1号之701号伊真大厦11楼开标 二 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兰州市政府采购网、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采购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认为磋商响应文件或竞争性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响应文件之日或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兰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或甘肃盛仕国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磋商过程或者中标结果的质疑必须在有效的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不接受二次质疑。
3、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省、市疫情防控要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供应商需自行委托在兰人员为委托代理人。递交响应文件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未接触疫区人员健康承诺书(供应商企业出具)。开标期间,供应商只能委派一人参加(即委托代理人)。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兰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盛仕国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