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楼宇企业安全动态监测检查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97万元, 招标人为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规模: 根据市﹑区安全监管要求,楼宇安全监管要深入到楼宇企业做到全覆盖,安排专业安全检查机构入户检查,排查涉及楼宇安全的风险隐患,形成汇总报告,协助楼宇办进行督促整改,全面掌握开发区楼宇安全管理信息,每年检查、培训、复查各2次。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标段一预估企业数量:1225(家),标段二预估企业数量:1025(家)
获取方式:1.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在南京宁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中路128号诚基名苑2幢505室)购买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每本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从2021年3月29起至2021年4月2日为止,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南京宁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楼宇企业安全动态监测检查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信息:
1.项目编号:NJNC-2021004
2.项目名称:楼宇企业安全动态监测检查服务项目
3.项目概况:根据市﹑区安全监管要求,楼宇安全监管要深入到楼宇企业做到全覆盖,安排专业安全检查机构入户检查,排查涉及楼宇安全的风险隐患,形成汇总报告,协助楼宇办进行督促整改,全面掌握开发区楼宇安全管理信息,每年检查、培训、复查各2次。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见下表。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预估企业数量(家)标段限价(元)
标段一1225528112
标段二1025441888
备注:两个标段不可以兼中兼得,标段一中标人不可中第二标段,投标价格不得超过标段限价,考虑到预估企业数量不确定性,在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如果实际企业数量少于预估企业数量,招标人按投标人实际服务的企业数量结算费用,招标人不构成违约,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此承诺函。
4.项目预算:人民币97万元/年(投标人报价超过项目预算作无效标处理。)
5.服务期:一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或2020年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投标企业资质类别要求:企业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2.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现场考察:
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在南京宁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中路128号诚基名苑2幢505室)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每本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从2021年3月29起至2021年4月2日为止,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保证金数额及缴纳方式: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柒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转账、汇票。
(3)交纳办法: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账户转出,投标人在汇出后应将保证金汇款回执单编制在投标文件中。以非电汇形式缴纳保证金的,需携带转账支票、汇票到代理公司换取保证金到账收据,收据复印件编制在投标文件中。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缴纳保证金其投标无效(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未按本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收取单位: 南京宁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 号:535264828621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纸质投标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壹份(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2)投标开始时间:2021年4月7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4月7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中路128号诚基名苑2幢401室
七、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八、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南京宁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