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滨州市鑫诚热力有限公司和鑫谊热力有限公司为2家供暖企业,每年为城区提供集中供热服务,其中鑫诚热力负责渤海11路以西区域,供热能力1500万平方米;鑫谊热力负责渤海11路以东区域,供热能力930万平方米。
二、项目要求:对鑫诚热力公司和鑫谊热力公司2020-2021年度进行供暖成本监审。项目中选公告公示期结束5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业务约定书,6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成本监审,并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履行义务。
三、项目付费方式:财政支付,项目结束,出具合格监审报告后一次性支付。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年审合格且无不良记录;
三、具有相似项目成本监审从业经验;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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