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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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4.10 |
招标代理: | 浙江财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台州市 |
内 容: | ***海游街道新场商铺招标(二次) 招标公告 ***海游街道新场商铺招标(二次) 招 标 公 告 为便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海游街道新场股份经济**社经集体研究并经股民代表会议决定,将位于**一号*间商铺面向社会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出租,凡具有承租经营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均可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 |
关键词: | 街 |
三门县海游街道新场商铺招标(二次) 招标公告
三门县海游街道新场商铺招标(二次)
招 标 公 告
为便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三门县海游街道新场股份经济合作社经集体研究并经股民代表会议决定,将位于江南一号2间商铺面向社会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出租,凡具有承租经营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均可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位置:位于三门县海游街道江南一号。
2.招租商铺性质:商铺权属属于新场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3.招租商铺简介:本次招租商铺共2间,按2个标的单位进行招租。具体标的划分及标底价等如下:
招租标的 |
商铺号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标底价(每平方米月租金/元) |
租期 |
备注 |
1 |
三门县海游街道新场江南壹号38号楼1-11号商铺招投标 |
92.61 |
40 |
五年 |
|
2 |
三门县海游街道新场江南壹号38号楼1-17号商铺招投标 |
92.61 |
40 |
五年 |
二、本次招标商铺招租要求
1.本次出租商铺,建筑垃圾清运费、水电费等由承租方支付,股份经济合作社不承担任何费用。
2.本次招租房屋仅就商铺进行出租,股份经济合作社不负责办理承租人经营所需的各类证照,各类证照能否办理的风险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中标承租人须负责房屋消防安全要求,如消防部门要求另行配备消防设施的,承租人须自行配备,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4.承租人支付租金后,股份经济合作社只予开具台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如承租人需要税务部门发票的,则所需税费由承租人支付。
5.租赁期间,承租人有分租或转让他人的,必须事先征得股份经济合作社书面同意,否则为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必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如经营中产生的所有法律、经济等相关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本招租须知未尽事宜以日后的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条款为准。
三、招租方式和办法
1.招租方式:公开招标
2.标底价:每平方米月租金40元,即为本次招标标底价。
3装修期:股份经济合作社给予承租方一个月时间为装修期,即公历2021年4 月10日- 公历2021年5月9 日止。
4.承租期:承租期为5年,自公历2021年4月 10日-公历2026年5月9日止。
5.承租款支付方式:租金实行先付后承租的原则,一年一付。
即在合同确定的租赁时间下一年度开始的一个月前一次性付清下一年度租金,逾期则视为违约。
6.评标、定标办法:本次招标以明底暗投方式进行,取最高标为中标,低于标底价为无效标。如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
四、投标人要求:具有承租经营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五、报名、领取标书、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及领取标书时间:2021 年4月6日上午8 时至9 时止。
2)报名办法: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10000),以现金方式提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部分承租款,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投标结束当场退还(不计息)。
4)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5000),在合同期满后待股份经济合作社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5)递交标书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4月6日上午 9:15 时。
6)报名、投标保证金提交、领取标书、投标地点:三门县人民政府海游街道六楼会议室。
六、报价要求:本次投标报价计算至 角 。
七、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于2021年 4月10日下午16:00时前付清第一年度承租款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抵作相同金额的承租款及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签订《三门县海游街道新场商铺合同》,中标人中标后放弃承租或不按时付清承租款并不与招标人签订承租合同的,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1万元没收,直接转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如第二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则该商铺由招标人另行招标发租。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三门县海游街道新场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浙江财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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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海游街道新场股份经济合作社
浙江财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门县海游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 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