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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高新区药谷片区市政工程项目招标公告(BJN200516-02ZG)

信息发布日期:2021.03.29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1.03.29
截止日期:2021.04.27
招标代理: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编号: BJN******-**ZG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药谷片区*政工程项目已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高新管字[****]***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科学园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
 
招标公告正文
   
编号: BJN200516-02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宁高新区药谷片区市政工程项目已由南京江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江宁高新管字[2020]2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江宁科学园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532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532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2.1.2 工程规模: 新建改造市政道路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具体如下:1、药谷路(福英路~福瑞路),长1100米,宽20米;2、格致路(福英路~福瑞路),长1520米,宽40米;3、规划道路(高旺路~格致路),长556米,宽16米;4、高旺路(福英路~福瑞路),长850米,宽20米;5、高家边一号路(福英路~福瑞路),长620米,宽20米;6、高家边二号路(高旺路~格致路),长600米,宽20米;7、福英路(龙眠大道~格致路),长1220米,宽45米。8、新林泵站进水渠整治,北起药谷片区,南至新林泵站进水渠,明渠全长约4.8KM;其中最大排水管径1500mm,其中格致路为城市主干路,其余为城市支路。
        2.1.3 合同估算价: 21450.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51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05月15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07月14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2年10月07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江宁高新区药谷片区市政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土石方、排水、交安、路灯、电力、给水、排水渠工程等。本项目包括但不限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
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
(B) 施工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及以上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1、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2、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3、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8年3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00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2018年3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100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2018年3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造价100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8年3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00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8年3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投资额或建安费100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
业绩认定标准: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可以为同一业绩。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
(2)施工项目经理: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以上有效期内的证书材料,证书以 “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8年3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00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2018年3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100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时间、造价均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2018年3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造价100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8年3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00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8年3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投资额或建安费100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的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时间、造价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为同一业绩。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财务要求:施工企业2019年度资产负债率≤75%。(提供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4、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0年09月至2021年02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1、施工企业应提供江宁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登记手册或单项登记手册(两页)(以上施工企业是指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资质要求且不进行施工分包的投标人。投标人为了不办理江宁登记手册故意隐瞒具备的施工资质,视为弄虚作假。)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5.2、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5.3、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 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5.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规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5.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的职员;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兼任设计负责人***
5.6、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7、补充说明: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
5.8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设计资质要求因制作工具模板限制),现修改为:
(A) 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且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

***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56分
                设计文件:35.00分
                商务标: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4.2 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说明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说明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说明4:设计理念、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技术方案1: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结合片区的现状情况分析,提供合理的道路平纵设计方案、道路结构层设计,道路病害处理设计方案合理。道路交通组织合理,同时做好与外部交通通道的衔接优(6);良(5.4);中(4.8);差(4.2);无(0)
技术方案2: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道路排水设计方案合理,应处理好与其他市政管线的关系。景观设计要符合地区特色,应与地区周边建筑风格等合理衔接优(4);良(3.6);中(3.2);差(2.8);无(0)
技术方案3: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等优(5);良(4.5);中(4);差(3.5);无(0)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3);良(2.7);中(2.4);差(2.1);无(0)
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经济分析1: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经济分析2: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经济分析3: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中确定,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56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3.1 总体概述分: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2 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3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4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满分3分)
项目管理机构:(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取得下列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且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0.5分;取得下列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且具备工程类中级职称得0.2分;(2)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资格且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得1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资格且具有工程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得0.5分; (3)造价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有工程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得0.5分; (4)安全专业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或通过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或通过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得0.25分。 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重复计分。以上证书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若上述人员属企业退休人员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
工程业绩:(满分0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满分0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满分0分)
***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4/27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 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诚信大道2211号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丽泽路99号MAX科技园21幢A座
        邮       编:211100 邮              编:211100
        联  系  人:杨工 联      系     人:纪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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