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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9招标公告
> 宜宾市金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选聘人身意外保险公司服务项目
宜宾市金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选聘人身意外保险公司服务项目
信息发布日期:2021.03.29 标签:
四川省招标
宜宾市招标
物业管理招标
保险招标
加入日期:
2021.03.29
地 区:
宜宾市
内 容:
***金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选聘人身意外保险公司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选聘人身意外保险公司服务项目已由***金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宜*金物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关键词:
物业管理 保险
招标公告正文
宜宾市金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选聘人身意外保险公司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宾市金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选聘人身意外保险公司服务项目已由宜宾市金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宜市金物发〔202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市金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宜宾市金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采购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皓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宜宾市金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选聘人身意外保险公司服务项目;
2.2服务内容:对宜宾市金盾物理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预计200人按每人每年不超过保费780元。设置1 名中标保险人,合计保险金额 156000.00元:员工因工伤或职业病所至身故及残疾承保不低于60万元;员工因工伤或职业病所致医疗费用承保不低于6万;住院津贴日额200元/日,每次事故赔偿天数365天;承保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身故及残疾;承保因组织活动引起的对雇员人身伤害的赔偿责任;附加24小时意外险(在非上下班期间意外死亡、伤残赔偿不低于60万元)。
2.3保险金额:⑴员工因工伤或职业病所至身故及残疾承保不低于60万元;⑵员工因工伤或职业病所致医疗费用承保不低于6万;⑶住院津贴日额200元/日,每次事故赔偿天数365天;⑷承保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身故及残疾;⑸承保因组织活动引起的对雇员人身伤害的赔偿责任;⑹附加24小时意外险(在非上下班期间意外死亡、伤残赔偿不低于60万元);⑺承保境内公出附加险;⑻承保就餐时间扩展;⑼员工因感染甲类或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导致一级伤残或身故每人死亡、伤残赔偿不低于10万元;⑽员工因感染甲类或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的住院津贴日额不低于100元/日,赔偿天数不低于90天。
2.4服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采购人委托的保险服务工作内容止;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其直属机构分支机构(提供单位法人的授权证明材料)。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应自2021年 3月 29 日至2021年 4 月 2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在宜宾市翠屏区下江北浙商临港新天地3栋715室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电子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得转让(报名费可提供收据不提供增值税发票)。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递交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法人单位投标时,提供有效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分支机构报名时,提供单位负责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鲜章),内附单位负责人***
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提供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
本项目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7日14时 00分。
申请文件递交的方式:供应商到现场递交规定的所有投标文件,地点为宜宾市翠屏区下江北浙商临港新天地3栋715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申请文件。
投标申请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由委托代理人递交时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的投标邀请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e路阳光(http://ggzy.yibi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宾市金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皓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0831-358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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