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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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电子病历及物资管理系统升级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本项目为*******人民医院电子病历及物资管系统升级项目。 *、根据国家卫健委颁发的《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试行)要求》,对电子病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达到 |
关键词: | 医院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 电子病历及物资管理系统升级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1、本项目为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医院电子病历及物资管系统升级项目。
2、根据国家卫健委颁发的《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试行)要求》,对电子病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达到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四级及以上。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4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此次医院信息系统升级项目在原有系统的基础上做部分系统升级改造,由于接口程序都是与现有系统进行衔接的,且涉及现有系统的部分功能改造,为确保与原有系统的兼容性、衔接性和数据的一致性、完整性、安全性,需由现有系统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承建。故申请对此次信息系统升级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综上所述,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医院电子病历及物资管系统升级项目目具有唯一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范围,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成都信通网易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1 年 3月 30 日 至 2021 年 4 月 6 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4月6日),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意见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医院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