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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槐树(晋涵路至崇文路)道路工程的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3.29 标签: 浙江省招标 宁波市招标 道路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1.03.29
截止日期:2021.04.20
招标代理: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宁波市
内 容:三槐路(晋涵路至**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招第****-***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槐路(晋涵路至**路)道路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余发改基【****】*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自筹,招标人为****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
关键词: 道路 路
 
招标公告正文

三槐路(晋涵路至崇文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招第2021-09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槐路(晋涵路至崇文路)道路工程已由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余发改基【2018】5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浙江余姚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自筹,招标人为浙江余姚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三槐路(晋涵路至崇文路)道路工程 。

2.2工程地址:***

2.3工程规模: 本工程位于余姚市朗霞街道。 工程北起晋涵路,南至隆盛路,道路全长428m,道路路幅宽度32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30Km/h。

2.4招标范围:道路、桥梁、给水、交安设施、智能交通、路灯及电力排管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2.7工程造价:约237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体按建市[2014]159号文和建市[2015]20号文规定执行),且施工登记情况符合承接业务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

(1)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以上(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参加投标),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其承接工程任务量符合宁波市建设委员会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的规定。

(2)拟派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登记。

3.3投标人、项目经理、安全员已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录入,且投标人的人工工资担保在该系统中显示完成录入,其中注册地在宁波大市范围外的企业,人工工资担保显示余姚市完成录入。

3.4投标人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以开标日系统查询为准】。

3.5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建筑业管理信息网和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市分网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未被列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黑名单记录公告平台”。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7经“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五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市分网(http://yuyao.bidding.gov.cn/)”注册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等相关资料(具体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市分网”→服务引导→操作流程→《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余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用户自助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tseal.cn/tcloud/yyztb.xhtml?statusCode=303)完成“数字证书”及电子公章办理工作(发证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

4.2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止。

4.3本工程投标人自备计价软件及电子图纸解读软件等软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20日上午9时00分。

5.2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程序。

5.2.1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首先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余姚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121.196.209.13:8080/login)(市级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即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打印电子签收凭证),电子签收凭证中的上传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时间,逾期未上传已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5.2.2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开始后1个小时内,逾期未解密视为投标无效。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采用投标人在网上自行解密的方式。

5.2.3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和接触,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参加开标会议,且不需要提交相关证书等原件(电子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书等扫描件),但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与本项规定矛盾时,以本项规定为准。

5.3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肆拾柒万元整(¥470000元),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6.其它

6.1本招标项目对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实行考勤,具体根据《余姚市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人脸识别考勤管理暂行办法(2016修订版)》(余建发[2017]15号)及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6.2本次招标实行对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实行履约担保金制度,对拟派项目经理等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到岗不足及更换实行履约担保金制度。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市分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余姚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黄主任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洪工            电话:***

 

 

附注:

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注意事项

1、需现场解密的投标人员在规定的地点、规定的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须立即离开,现场排队等候前后间隔1m以上,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

2、需现场解密的投标人员须配合工作人员现场指挥,进入交易中心大楼全程须佩戴口罩,进场人员做好登记询问和随带资料的消毒工作,身份核验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甬行码绿码或健康码绿码,如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3、需现场解密的投标人员请合理安排时间,预留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时间,避免错过解密的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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