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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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4.02 |
招标业主: | 国家税务总局 |
招标代理: | 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河南省 |
内 容: | 洛阳(luoyang)/其他 |
项目概况
宜阳县张坞镇张坞村亮化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洛阳新区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20号楼1单元3004)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1年04月0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PZB-20210043
2、项目名称:宜阳县张坞镇张坞村亮化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500000.00元
最高限价:500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01 |
宜阳县张坞镇张坞村亮化工程 |
500000.00 |
500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该亮化工程主要是太阳能照明路灯的采购与安装(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采购范围: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5)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不得分包、转包;
(6)计划工期:15日历天;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8)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9)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0)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 ,八个必须”
(11)建设地点:宜阳县张坞镇凹里村
6、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4 须提供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2020年7月1日以来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的本单位社保证明;
3.5 供应商须提供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3.6 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7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缴纳增值税的凭据(完税证明或银行原始转账凭证),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完税证明或银行原始转账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1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3.7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中;
3.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9 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谈判开启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3.10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3月30日至 2021年04月0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盛唐至尊20号楼1单元3004室
3.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资格证明材料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洛阳新区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20号楼1单元3004报名并领取谈判文件。
4.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1年04月0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盛唐至尊20号楼1单元3005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1年04月0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盛唐至尊20号楼1单元3005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谈判公告期限
本次谈判公告在 《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招标网》上发布。本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1年03月30日至2021年04月01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凡对本次谈判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阳县张坞镇政府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