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26 |
---|---|
截止日期: | 2021.04.19 |
招标代理: |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YZX****-***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老旧*政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债券及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自来水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21-04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老旧市政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0】16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债券及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市自来水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四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老旧市政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四标段
2.2招标范围:废除旧管线及新设、废除旧管线及更换等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建设地点:长春市城区。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5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2月30日。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吉建办〔2020〕94号文件的规定)
3.2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
3.3 投标人(不包括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最低等级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建筑业企业)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注:本项目业绩认定:执行吉建招【2017】6号、8号、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5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注册信息、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信息、强制性人员相应资格信息均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体现,上述人员信息均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所有人员信息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在有效期范围内(壹级注册建造师及职称有效期除外);未查询到信息或查询到的信息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评标时均不予认定;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不设相应人员证件有效期栏目的,则证件有效期以人员证件原件及标书中所附复印件为准。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造价人员除外)均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
3.7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8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1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在接到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参与开标活动和随机抽取产生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必须与系统登记及投标文件的项目经理一致。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登记及领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1年3月26日8时30分至2021年3月30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新楼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依据长城乡联字[2020]11号文件(关于印发《长春市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从综合评定前三名合格中标候选人中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自来水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芳草街542号
联 系 人***
电 话:0431-8511905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 系 人***
电 话:0431-81672010、81727844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处
联系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
邮编:130062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