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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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4.16 |
招标代理: | 青海卡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青海省 |
内 容: | 黄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化隆段)项目地质勘查勘察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化隆段)项目地质勘查已由化隆*发展和改革局以化发改【****】***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私有资金*.*%,外国政府 |
黄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化隆段)项目地质勘查勘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化隆段)项目地质勘查已由化隆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化发改【2020】1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化隆回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化隆回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化隆回族自治县
(2)规模:兴隆路、职校路、物流三路总里程为4.669113公里的地质勘查。(兴隆路:为新区大道向西延伸段,是群科新区的“两横”主干路之一,兴隆路东起已建成的“昂麻拉中桥”桥头,西至职校路,全长3.36078公里,道路红线宽度60米;职校路:为横向连接线的支路之一,起点接兴隆路,终点至物流三路,全长0.778411公里,道路红线宽度25米;物流三路:为横向连接线的支路之一,东起职校路,西至格曲路,全长0.529922公里,道路红线宽度20米。)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27984001001
标段名称:黄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化隆段)项目地质勘查 标段一
合同估算价:55.61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勘察单位;
勘察服务期:610.0天
招标范围:兴隆路、职校路、物流三路总里程为4.669113公里的地质勘查。(兴隆路:为新区大道向西延伸段,是群科新区的“两横”主干路之一,兴隆路东起已建成的“昂麻拉中桥”桥头,西至职校路,全长3.36078公里,道路红线宽度60米;职校路:为横向连接线的支路之一,起点接兴隆路,终点至物流三路,全长0.778411公里,道路红线宽度25米;物流三路:为横向连接线的支路之一,东起职校路,西至格曲路,全长0.529922公里,道路红线宽度20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含)以上资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3.3 本项目共1个标段,分别为 E6301000076027984001001(标段名称或编号)。各投标人可就其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具体数量)个标段 ,请不要超出允许投标的标段数量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1年03月27日00:00时至2021年03月31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4月16日13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乐都区)(地址:***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化隆回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卡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化隆回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楼11层11101室 |
邮 编: |
邮 编: |
联系人*** |
联系人*** |
*** | 电 话:0971-7658025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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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