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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灌江国际大酒店室内装修设计及幕墙设计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3.26 标签: 江苏省招标 盐城市招标 响水县招标 
加入日期:2021.03.26
地 区:响水县
内 容:***灌江国际大酒店室内装修设计及幕墙设计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BD-*** 招 标 人:**国投城*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公告正文
响水县灌江国际大酒店室内装修设计及幕墙设计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3209212103250001-BD-001 
 
 
 
 
 
 
 
 
 
 
 
 
 
 
 
招  标  人:盐城国投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二○二一年三月 
 


响水县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备案表
 
响水县行政审批局:
   响水县灌江国际大酒店室内装修设计及幕墙设计项目招标文件,共 53 页,现申请备案,请予审查。
招标人:盐城国投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
 
2021年3月17日
***
 
分管领导意见:
 
 
审核人:
 
年   月   日
响水县行政审批局(盖章):
 
 
 
批准人(签字):
 
年   月   日
 
 
监督投诉电话:***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响水县灌江国际大酒店室内装修设计及幕墙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209212103250001-BD-001
一、招标条件
响水县灌江国际大酒店装修改造项目已由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国投城市发展有限公司,项目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室内装修设计及幕墙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响水县灌江国际大酒店室内装修及幕墙设计项目。
2、项目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204国道和桃园路交叉口西南侧。
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响水县灌江国际大酒店室内装修设计及幕墙设计项目,包括①室内装修设计区域:室内1层-15层的前场部分,主要功能:酒店大堂、宴会厅、会议中心、电梯厅、公共过道、客房、包厢等;室内后场部分:(后场办公、厨房、布草间、设备用房等后场配套,由专项专业单位和配套厂家提供设计方案以及施工图深化实施,扩初图阶段需配合将各单位平顶面整合汇总至综合平顶面图,并提供顶、地、墙的装修做法说明。);②外装幕墙(含亮化效果)设计。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4、质量标准: 方案设计必须符合行业设计要求,满足规划报批要求,通过招标人组织的相关评审,同时符合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其工程造价指标在满足规范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合理选型选材尽量节省投资。
5、 设计服务期:本次设计分三个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为招标阶段,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方案设计(含效果图);
第二阶段为方案扩初阶段,甲方以书面形式确认方案阶段成果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三阶段为明确重点部位主要装饰材料的主材设计汇总表及小样,甲方以书面形式确认扩初阶段成果后10个工作日完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4.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①或②或(③+④)三种设计资质中任意一种资质的独立法人。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③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任意一项);
④建筑幕墙设计甲级专项资质或有效期内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任意一项)。
5.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
6.投标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如有,项目负责人***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
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5%收取(以现金、转账、银行保函等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退还,履约保证金待方案扩初及明确重点部位主要装饰材料的主材设计汇总表及小样工作完成并经招标人确认后一次性退还(无息)。
六、项目付款
①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同时中标人提供等额的银行保函);②方案设计完成并经招标人相关部门确认后,支付到合同金额的50%;③方案扩初及明确重点部位主要装饰材料的主材设计汇总表及小样工作完成并经招标人确认后,支付到合同金额的70%;④工程竣工并经一审结算后支付到审计金额的85%;⑤项目二审结束后支付到审定金额的100%;以上付款均无任何利息。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4月14日9时 30分。
2.开标地点: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2)(响水县灌江路与东海路交界处,响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八、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招标文件的领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到响水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xiangshui.gov.cn/)“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招标文件,如无法下载的,可与招标人或代理公司联系。
2.本工程招标过程中不设投标报名环节,与招标相关的答疑等所有资料无法以书面方式通知各潜在投标人,均在网上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适时登录响水政府网(网址:http://www.xiangshui.gov.cn/)“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招标答疑”栏目查阅,否则责任自负。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只有在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才能参加投标,否则不接受其投标文件。开标前招标代理单位派员在开标现场负责收取上述费用。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国投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盐城市响水县经济开发区珠江路33号        地       址 :盐城市解放南路48号
邮 编:224000                    邮 编:224000
联 系 人:耿婷婷                 联 系 人:颜超
电 话:17802596659               电 话:13914602973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1252513463@qq.com
                    2021年3月17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盐城国投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  话: 17802596659
***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
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
响水县灌江国际大酒店室内装修设计及幕墙设计项目
1.1.5
建设地点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204国道和桃园路交叉口西南侧
1.2.1
资金来源
自筹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2.4
项目价款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3.1
招标范围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3.2
设计服务期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3.3
方案设计编制要求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5.2
费用承担
详见投标人须知1.5条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集中踏勘。投标单位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踏勘。自行承担因此所需费用。
1.10
分包
不允许分包
1.11
偏离
?不允许
□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
2.1.1
招标文件的组成
详见投标人须知2.1.1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1年 3 月 31 日 11 时00分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
2021年 3 月 31  日 18 时00分
2.4
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室内装修设计(单价)  81  元/平方米(按地面以上建筑面积计算),幕墙(含亮化效果)设计(包干价)  60万 元,超过上述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标。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
投标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二个部分组成,各投标文件内容分别如下:
1、商务标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项目部人员组成表;
(4)资格审查材料:
①投标人的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项目负责人***
③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基本信息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④投标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
(5)投标承诺书;
(6)招标文件规定的以及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复印件。
注1:上述所有商务标文件复印件均应装订成册,并装入商务标封袋密封。本项目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资料中要求提供原件的,原件无需装订,直接装入商务标封袋,供评标委员会现场核验,未提供原件或提供不全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2、技术标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方案设计文字说明:
①要求表达主要设计理念及设计说明;
②设计方案的可行性论述;
(2)对室内部分相关的原有建筑平面图进行描图、平面功能布置图、主要空间区域效果图、
(酒店大堂、宴会厅、会议室、电梯厅、公共过道、客房、包厢等代表空间)。
(3)外立面建筑效果图。
(4)技术标成果要求
①设计文件:A3(297mmx 420mm) 规格,编排装订成册。
②计算机文件:文本文件采用Microsoft word格式文件,设计图形文件采用AutoCAD格式文件,效果图采用JPG或TIF格式,用较为普及的应用软件制作,手绘图、手绘建筑画扫描成JPG格式的计算机图形文件。全部文本文件、设计成果均应制作成计算机文件并拷贝至投标U盘中,U盘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上述技术标应单独装订成册,并封袋密封(U盘单独密封)。如因U盘无法打开,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
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合同,结算时按地面以上建筑面积×中标单价(室内装修设计)计算合同价;幕墙(含亮化效果)按投标固定价格包干。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9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递交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递交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公告,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人可任选下列一个账户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
单位名称: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响水县支行
账号:10404601040229996
2、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盐城响水支行营业室
账号:1109680119002034388
3、开户银行:响水县建行营业部
账号:32001737136051144514
4、开户银行:江苏响水县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号:3209210021010000234967
5、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响水县支行
账户:932002010057938888
3.4.3
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第3.4.3条
3.5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允许?不允许
3.6.5
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
3.7.3
技术标暗标要求
技术标采用暗标。
技术标书封面、封袋封面(包括正本、副本标志)按网上招标人上传的封面格式下载打印)、纸张颜色为白色(文字为黑色);技术标书中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独享的单位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技术标纸张为A3白色纸张(允许双面打印)。
同时须按下列要求执行:
页面设置:技术标文件不得设页眉、页脚、页码,招标人提供的封面样式不允许投标人修改。
技术标书字体要求:字体均为黑色宋体正文字体为4号宋体,设计方案字体:不作要求。
投标人在技术标中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泄露投标人身份。
对违反以上任一规定要求者一律按无效标处理。
储存介质U盘是技术标组成部分,也必须符合暗标要求。
3.7.4
其他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为一正六副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 4 月 14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2.3
投标文件
递交时间及地点
2021年 4  月 14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2 )(响水县灌江路与东海路交界处,响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5.1.2
参加开标会
的投标人代表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会场,并递交要求携带的资料,参与开标会;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出示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凡二代身份证在开标时不能出示的或提供虚假证件的,招标人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
5.2.1
开标程序
第一阶段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部门等有关人员姓名;
(4)公证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并记录在案;
(6)开标结束。
第二阶段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当众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3)宣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部门等有关人员姓名;
(4)公证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当众拆封通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文件,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将未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商务投标文件退还给投标人;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由授权委托人书面提出,由招标人答复并制作记录。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认同。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招标人代表 / 人,专家 7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7.1.2
本项目采用
“评定分离法”
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定标法”,详见评标办法。
7.4.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5%收取(以现金、转账、银行保函等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退还,履约保证金待方案扩初及明确重点部位主要装饰材料的主材设计汇总表及小样工作完成并经招标人确认后一次性退还(无息)。
8.5.2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响水县行政审批局
10.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0.2
本工程招标人是否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
***
10.3
工程招标人是否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
***

投标人须知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总承包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4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价款支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设计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
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标准
1.5.1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自身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5.2 方案设计专利权说明及成果合理使用的补偿和投标费用
1.5.2.1所有投标设计方案均不退还,招标人拥有所有投标设计方案的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1.5.2.2中标候选人中未中标,投标单位只要设计成果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所设计方案的设计理念和图纸深度经评委会评定认为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设计认真、报价合理,招标人对其他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成果不予补偿任何费用。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偏离
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1.12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
1.13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设计任务书”、“发包人提供的资料”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设计任务书;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2.1.2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发布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投标人,均须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送达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2.2.2 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对规定时间内收到的澄清要求和对异议的答复,答疑文件将在响水政府网(网址:http://www.xiangshui.gov.cn/)“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招标答疑”栏目分布。
2.2.3  澄清或者对异议的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文件发布后,招标人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人将以邮件方式发送各投标人邮箱,请投标人自行查看,否则后果自负。
2.3.2 修改文件按本章第2.3.1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投标人未及时查阅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未按照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是招标人依据经批准的投资估算等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金额或其计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最高投标限价随本项目招标文件一起发布。招标人确需对已发布的最高投标限价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将修改后的最高投标限价发给所有投标人。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2 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有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但不仅限于)从基础资料及文件的收集、方案汇报、方案修改、扩初设计、配合招标人组织专家论证、配合相关部门审查等相关服务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人提交的建设工程综合交易费等为确保本项目通过最终评审所需全部费用的价格体现。
3.2.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3.2.3本工程公证费按中标价的万分之四收取(最低500元,最高3000元封顶),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上述费用,不允许单独立项,由中标人承担支付给公证处。招标人不另行补偿。
3.2.4根据招标人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专家评审费、会务费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将此费用综合考虑在报价让利中且不容许在报价书单独立项,中标后招标人不另行补偿。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人可任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一个账户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
保证金可采用转账、银行汇票或电汇的方式,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公司其他账户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保证金无效。
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款项已划入到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时间,建议提前转(汇),否则无效。采用银行汇票方式的,须对银行汇票认真审阅核对,如有差错或印章模糊等汇入行不予接受的,一律无效。
务必请投标人转汇投标保证金时注明本项目名称(可简称)财务室:0515-86782018
3.4.3 投标人须持有效交款凭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有效性由评标委员会确认。
3.4.4 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基本信息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内容真实性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账号发生变更的,须提供开户许可证发证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
3.4.5 保证金退还
3.4.5.1保证金的退还,以电汇的方式退还至投标人转(汇)出投标保证金的同一账户。
3.4.5.2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按相关规定予以补缴。
3.4.5.3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规定: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被查实有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4)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不参加开标会议的。
3.5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 资格审查资料
(1)投标人的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
(3)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基本信息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规定须审查的以及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自行增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技术标暗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补充内容:投标文件编制的其它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商务标书、技术标书分别装入封袋中,并在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袋上应标明招标人名称、标段名称。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 逾期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
5.1.1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5.1.2 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派相关人员参加开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2 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评标过程中,除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情形外,评标委员会认为因招标文件缺陷无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6.4 评标结果公示
6.4.1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在响水政府网上的发布媒介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6.4.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并在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定标候选人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的原则进行定标。
7.2 定标及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招标人应当在评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定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3日。
对评标结果的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成立,取消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后补充定标作候选人。
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进入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招标人在定标前可以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3日。公示内容包括:定标候选人名单(有排序)、定标时间、定标方法等内容。公示期内对定标结果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投标人提出的针对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异议,无论调查结果是否属实,均不改变评标委员会已确定并公示的定标候选人名单。
招标人将定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响水政府网上予以公示。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按本章附表格式填写。
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4履约保证金
7.4.1 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计算: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5%收取(以现金、转账、银行保函等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退还,履约保证金待方案扩初及明确重点部位主要装饰材料的主材设计汇总表及小样工作完成并经招标人确认后一次性退还(无息)。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中标人除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供中标差额保证金。
7.5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
7.5.2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7.5.3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4 招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并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招标文件规定以外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异议与投诉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 号)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附招标人的回复。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8.5.2 异议和投诉参考《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执行,否则不予受理。异议书和投诉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附件2。
9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处理。其他补充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1:
异议书(格式)
 
项目名称:
异议人:
住所地:邮编: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异议人授权代表:性别:年龄:
住址:联系电话***
提起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人与提起项目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异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说明:
1.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2.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附件2:
投诉书(格式)
投诉人(名称):
住所地: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电话:***
授权委托人姓名(如有):职务: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码:
被投诉人(名称):
住所地:
邮编:电话:***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电话:***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相关证明材料及有效线索:
 
投诉人与投诉项目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对异议事项进行投诉的,异议的证明文件及招标人异议答复书:
 
 
投诉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说明:
1.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2.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第三章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审、比较、打分,择优向招标人推荐无排序的3名定标候选人。定标办法采用“票决定标法”,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报告,在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技术标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
技术标
详见评标方案
1.2
商务标
详见评标方案
2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本项目采用两阶段评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技术标,并先对技术标进行评审。在技术标评审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得分相同的,抽签确定),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技术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3-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投标文件的商务标(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完成评审,实行资格后审,还应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技术标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及评标定标办法评标,综合各投标人所有评审因素择优推荐定标候选人。优选数量3名。
3
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评审,只有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4
竞争性判断
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是?否
竞争性判断方式:/
 
商务标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5.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符合招标文件相关条款的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投标函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授权委托书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5.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5.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设计服务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设计服务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2.3.6条所列情形
 
 
 
 
 
评标方案: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设计方案:50分
业绩(5)
投标报价:45分
序号
评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1
设计方案(50分)
设计、构思总说明(10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3、涉及主要工程项目投资估算
设计依据和设计要求(10分)
设计依据科学合理,设计要求定位准确。
总体布局及方案可行性(10分)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3、布局是否合理;是否满足功能需求。
保证设计质量、进度及服务承诺
(10分)
保证设计质量、进度及服务承诺齐全并满足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设计方案(10分)
设计方案的功能及效果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说明:
1.评分时,除投标人的成果文件缺评分标准中评审内容的,该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评标委员会按优、良、中三个等级进行评审,再独立计分,优、良、中各等级的得分系数分别为:0.9<优≤1.0、0.8<良≤0.9、0.7<中≤0.8,以0.01为一个记分单位。
3.技术文件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2
业绩(5)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酒店装饰工程设计服务项目且合同金额在150万元及以上的,每提供1份业绩合同得2.5分,最多得5分。(凭业绩合同原件得分,否则不予计分)
3
投标报价
(45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
则:评标基准价=A×K1    
K1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1 的抽取范围为96%、97%、98%。
以评标入围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1分,每高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基准价修正方式:采用该方式的,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其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说明: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1.评审标准
1.1初步评审标准
1.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2详细评审标准
1.2.1 设计方案: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方案。
1.2.2 投标报价: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方案。
2.评标程序
2.1评标准备
2.1.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分工:评标委员会由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组成。
2.1.2 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2.1.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2.2设计文件评审
第一阶段:先开技术标,并先对技术标进行评审。在技术标评审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得分相同的,抽签确定),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技术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3-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2.3初步评审
2.3.1 形式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2.3.2 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2.3.3 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2.3.4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
2.3.5 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 2.4 款的规定进行。
2.3.6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3)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4)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6)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7)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8)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9)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
(10)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突破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11)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2)投标文件的报价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1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1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6)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17)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1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19)按招标文件约定应参加开标会的人员,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开标会议或未参加开标会的;
(2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21)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2)设计方案(或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
(23)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辩认的。
2.4详细评审
2.4.1 采用定性评审评标方式的,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进 行定性评审,并推荐定标候选人。
2.4.2 采用定量评审评标方式的,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并推荐定标候选人。
2.4.3 采用定性+定量评审评标方式的,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载明的部分定量评审项,在合格基础上评价其优良程度,并推荐定标候选人。
2.4.4 评审顺序为先评审技术标、再评审商务标,具体的评标方式、评审顺序及评审因素见本章前附表。
2.4.5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载明的进入下一评审环节的方法,根据各投标文件中相应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确定进入下一个评审环节的投标人名单。入围下一评审环节的具体方法见本章前附表。
2.4.6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2.5.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5.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5.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2.5.4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 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 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2.6推荐定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2.6.1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相应数量的定标候选人。
2.6.2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数量时,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招标人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以及竞争性判断的方式见本章前附表。
2.6.3 评标结果(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质疑或投诉导致定标候选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数量时,由招标人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推荐定标候选人。招标人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以及竞争性判断的方式见本章前附表。
2.6.4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2.7定标方法
2.7.1 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定标候选人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的原则进行定标,定标方法如下:
2.7.2 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一次性票决排名。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打分,最优的第一名得3分,次优的第二名得2分,依此类推,最终按总得分由高至低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
2.7.3总得分相同且影响定标人排序的,由定标委员会对得分相同的定标候选人按以上原则再次评审,直至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为止。
2.7.4 有关规定:
(1)招标人在定标前可以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2)本项目采用票决定标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7人以上单数。定标委员会应当由招标人从定标成员库随机抽取确定。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3)定标委员会应当在定标会上推荐定标组长,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4) 招标人应当组建监督小组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
(5) 招标人应当对定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7.5 定标因素:
(1)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循择优与价格竞争的原则,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独立行使投票权。票决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
(2)招标人在择优时可重点考察企业综合实力、企业信誉、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等直接关系到中标人标后能否良好履约的因素。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发包人(甲方):                                                    
设计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接响水县灌江国际大酒店室内装修设计及幕墙设计项目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概述
1、项目名称:响水县灌江国际大酒店室内装修设计及幕墙设计项目。
2、项目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204国道和桃园路交叉口西南侧。
3、项目规模:本工程占地面积:47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790平方米,其中地下部分面积1075平方米,地面以上部分面积26715平方米。建筑层数、高度:主楼15层,裙房三层,局部地下一层。
4、设计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响水县灌江国际大酒店室内装修设计及幕墙设计项目,包括①室内装修设计区域:室内1层-15层的前场部分,主要功能:酒店大堂、宴会厅、会议中心、电梯厅、公共过道、客房、包厢等;室内后场部分:(后场办公、厨房、布草间、设备用房等后场配套,由专项专业单位和配套厂家提供设计方案以及施工图深化实施,扩初图阶段需配合将各单位平顶面整合汇总至综合平顶面图,并提供顶、地、墙的装修做法说明。);②外装幕墙(含亮化)设计。详见设计任务书。
第二条  设计周期要求:本次设计分三个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为招标阶段,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方案设计(含效果图);
第二阶段为方案扩初阶段,甲方以书面形式确认方案阶段成果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三阶段为明确重点部位主要装饰材料的主材设计汇总表及小样,甲方以书面形式确认扩初阶段成果后10个工作日完成。
第三条  质量标准:方案设计必须符合行业设计要求,满足规划报批要求,通过招标人组织的相关评审,同时符合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其工程造价指标在满足规范的基础上节省投资。
第四条  项目部组成
姓名
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
专业
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或岗位
 
 
 
 
 
 
 
 
 
 
 
 
 
 
 
 
    第五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根据乙方方案设计和扩初工作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第六条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的设计成果
     详见设计任务书
第七条 项目价款
1、本项目合同价(暂定)为人民币含税价                 元(¥:              );
2、合同价暂定价=室内装修设计费+幕墙(含亮化效果)设计费
(1)室内装修设计费:按地面以上建筑面积26715平方米(暂定面积)*中标单价,最终设计费以图审中心审查通过的图纸地面以上建筑面积结算。
(2)幕墙(含亮化效果)设计费=投标固定报价(费用包干)。
第八条  项目付款
①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同时中标人提供等额的银行保函);②方案设计完成并经招标人相关部门确认后,支付到合同金额的50%;③方案扩初及明确重点部位主要装饰材料的主材设计汇总表及小样工作完成并经招标人确认后,支付到合同金额的70%;④工程竣工并经一审结算后支付到审计金额的85%;⑤项目二审结束后支付到审定金额的100%;以上付款均无任何利息。⑥付款前,乙方应先提供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九条  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负责按本合同约定提供资料,并对所提供的资料负责。甲方提供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顺延交付设计文件的时间,且不视为甲方违约。
2、按本规划合同规定,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提供服务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情况下,按期如数向乙方支付设计费。
3、若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并经甲方确认的,甲方应根据提前的天数并结合实际工作量向乙方支付相应赶工费。
(二)乙方义务
1、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条件,进行方案的设计、修改、深化以及调整工作。每一阶段的工作成果应由甲方认可。
2、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成果及有关资料。
3、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并应严格执行国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等进行设计,并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成果。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免费按甲方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如此造成延误工期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一日,应承担应付未付金额  1  ‰的违约金。
2、在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原因单方要求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支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经其确认的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合格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全部支付。
3、因乙方不具备符合合同目的的相关资质或隐瞒相关资质情况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五日内退还甲方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按设计费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应据实予以赔偿。
4、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在终止或解除后五日内双倍返还定金给甲方,并按设计费总额的20%计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须据实予以赔偿。
5、由于乙方自身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设计文件的,逾期超过 15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设计费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补充,如此造成逾期履行义务的,按本条第5款的规定执行。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甲方其他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部分的设计费,并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7、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的要求质量提交设计文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甲方已经确认的工作量办理结算,乙方应按设计费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一条  文件的版权/著作权
甲方向乙方支付本项目设计费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阶段性成果及最终成果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
    乙方应保证其提交的设计成果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或其它合法权利,否则应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第十二条  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合同终止
    (一)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合格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守约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一)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保密条款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对本合同和甲方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
2、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乙方应按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应按甲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五条  免责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法律适用
对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而发生争议的,合同各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双方同意由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八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6份,甲乙双方各执3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第五章  设计任务书
响水灌江国际大酒店室内装修及幕墙设计务书
 
项目概况:
具体位置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
建筑面积㎡
27790
项目特点
项目名称:灌江国际大酒店
建筑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204国道和桃园路交叉口西南侧。
主要功能:星级宾馆(档次定位准四星标准)。
本工程占地面积:47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790平方米。其中地下部分面积1075平方米,地面以上部分面积26715平方米。
建筑层数、高度:主楼15层。裙房三层,局部地下一层。
 
 


 
室内装修部分
一、 设计区域:
1、室内设计区域:室内1层-15层的前场自营区域及后场办公。
主要功能:酒店大堂、宴会厅、会议中心、电梯厅、公共过道、客房、包厢等
2、室内后场部分:(提供顶地墙的装修做法说明。厨房、布草间、设备用房等后场配套,应由专项专业单位和配套厂家提供设计方案以及施工图深化实施。)
 
二、设计范围:
2.1设计内容:(设计前期至扩初阶段)
□ 方案阶段  设计内容:
1. 对室内部分相关的原有建筑平面图进行描图。
2. 室内部分平面布局方案。
重要空间效果图:(酒店大堂、宴会厅、会议室、电梯厅、公共过道、客房、包厢等重要空间)
3.外立面建筑效果图。
□ 扩初阶段  设计内容:
1. 室内部分综合平面图、顶面图
2. 空间立面图(不含节点详图)
3. 明确所有装饰材料的主材设计汇总表。(表格或效果图标注形式)
□ 注明:设计范围及责任不包括以下各项:
① 空气调节系统、强弱电气系统、暖通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等机电设计;
② 钢结构或结构性工程、电器及电机设备等构造计算和施工图设计;
③ 视听和电讯系统、隔音设备、建筑声学、土建工程加建或改建的设计;
④ 厨房/餐饮咨询顾问(厨房、酒吧设施专项设计)。
 
三、设计要求:
1.必须满足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2.根据现有建筑结构情况,进行重新设计升级。3.酒店档次定位准四星标准。4.酒店类型:主要为政府接待、开会服务。5.设计风格:新中式风格。
 
四、投资控制:
1. 室内硬装装修标准为:
硬装造价: 3500(元/㎡)
 
五、时间及成果要求:
序号
工作阶段
完成时间
完成成果
完成标准
1
方案阶段
投标时提交
1. 平面布局方案
2. 主要空间区域效果图
(酒店大堂、宴会厅、会议室、电梯厅、公共过道、客房、包厢等代表空间)
3.外立面建筑效果图。
电子版及文本3套(盖章)
2
扩初阶段
甲方以书面形式确认方案阶段成果后30个工作日
 
 
1. 综合平面图(含家具摆放、功能间名称、地面标高、墙体定位、地面铺装图等)
2. 综合顶面图 (详细标注顶面造型尺寸、材质名称及规格、标明灯具类型、安状尺寸、标高、窗帘位置、消防、音响、风口、检修口等)
3.立面图(不含节点详图)
4.平面隔墙尺寸图:标明隔断材质、尺寸、门洞尺寸
电子版及文本3套(盖章)
3.
明确主要装饰材料的主材设计汇总表及小样
甲方以书面形式确认扩初阶段成果后10个工作日
1. 表格或效果图标注;
2. 提供主要材料的实物样板
3. 项目投资估算书(消防、水电、暖通、智能化、幕墙、亮化、软装等估算)
电子版及主材实物
 
 
 
室外部分
1. 设计原则
1.1. 本项目为旧楼改造工程,方案的可实施性安全性需重点考虑。
1.2. 严格按照本项目现有土建结构进行外立面方案设计,需考虑风格、采光、视觉效果等。
1.3. 外装幕墙设计需满足安全、防火、防腐、防水、防风等技术要求,充分考虑改造工程特点和要求,确定适合工程特性的物理性能分级指标和严密可行的技术措施,包括:风压变形性能、气密性能、水密性能、节能性能、隔声性能、平面变形性能、耐撞击击性能、开启方式、启闭力及反复启闭性能等方面;符合建筑的空间、遮阳、通风、排水等使用要求。
1.4. 符合甲方关于酒店的功能性要求,并合理安排各部分的成本比例,裙楼及主入口为重点方案设计内容。
1.5. 符合后期使用、维护、管理的要求。
1.6. 符合国家和行业关于外装幕墙的结构安全、防火等各项规定。
1.7. 符合环保和节能要求。
2. 技术要求
具体设计中应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外装幕墙设计理念,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并重点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2.1. 空间造型
设计方应在充分理解现有建筑和室内设计的基础上,提出符合甲方要求,并与已有建筑空间平面匹配的外装幕墙设计,将空间效果加以最完美的表达,减少和避免辅助构件对空间的不利影响。
立面设计有机和谐,形式必须轻巧现代、构思巧妙。
2.2. 材料选择
材料的色彩和质感须经甲方和外立面设计单位确认,对涉及的钢材、铝型材、玻璃、石材、金属面板、五金件、密封胶和胶条、焊丝焊条等进行严格规定,确保各材料的强度、性能、品质和操作处理符合高规格的行业标准以及国家规范。构件原则上要求选用国内通用标准化产品,以保证后期维修更换。
2.3. 其他立面设计元素
对于以上未列出的立面设计元素,须提供详细的材料技术要求,构造设计等,保证工程实施达到设计效果。包括但不限于屋顶擦窗设备、必要的融雪设备等。
2.4. 照明设计
紧密结合原有土建和内外装照明设计条件,提供夜景灯光方案效果图设计。
灯光夜景照明设计需紧密结合外立面幕墙设计。
2.5. 方案效果图要重点考虑的设计
需进行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的重点设计:
①外立面幕墙整体协调性、符合旧楼改造的幕墙方案设计;
② 防火,防雷;
③ 主入口等重点部位的设计;
④ 广告位,LED显示屏;
⑤ 外装幕墙结合部位的防水处理;
⑥ 夜景照明配合的重要设计;
⑦ 与景观交接面的方案设计;
⑧ 其他重要部位设计;
 
3. 设计成果要求
3.1. 具体内容分别为:
(一)外装幕墙方案效果图设计一个主方案加一个备选方案
(1)方案效果图设计总说明(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标准、建筑外装幕墙物理性能指标、防水、防火、防雷、节能等功能的相关技术措施、典型外装幕墙单元的介绍、各施工和材料处理注意事项、材料清单规格、后期维护措施等)。
(1)外立面幕墙整体效果图。
(2)外立面主要材料选材设计汇总表。
(3)反映建筑外立面最终做法的效果图(不少于方案数量自行决定),可以提供夜景效果图;最终外立面材质与颜色说明。
4. 效果图图纸设计深度标准
4.1. 外装幕墙工程方案效果图纸内容要求:
建筑整体外立面效果图应包含夜景照明方案效果图设计等。
4.2. 设计说明深度要求
    方案效果图需重点考虑原建筑的可拆除性,尽量减少混凝土构造的切除及建筑整体荷载增加的因素;
应包括外装幕墙工程概况、设计依据、主要外装幕墙材料说明。表明用于外装幕墙工程的主要面材材料的使用部位、材质、规格、主要性能指标等。
5. 成果提交要求
5.1. 文本文件
提供1套纸质版效果图及PDF电子版本图纸供业主确认以及其他双方认为必要的文件。
5.2. 提供主要材料的实物样板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袋、封面
正(副)本
 
响水县灌江国际大酒店室内装修设计及幕墙设计项目
 
 
投 标 文 件
 
(商务标)
 
项目编号: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
 
盐城国投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响水县灌江国际大酒店室内装修设计及幕墙设计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承诺遵守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我方愿以室内装修设计费和幕墙(含亮化效果)设计费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价【其中室内装修设计费:按地面以上建筑面积26715平方米(暂定面积)*投标单价        元/㎡,幕墙(含亮化效果)设计费         元(费用包干)】完成本次招标项目内容。
2.设计周期:自方案经甲方确认后     工作日内完成初扩设计、扩初设计完成经甲方确认后    工作日内完成明确主要装饰材料的主材设计汇总表及小样工作。
3.项目设计负责人***
4.设计质量:方案设计必须符合行业设计要求,满足规划报批要求,通过招标人组织的相关评审,同时符合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其工程造价指标在满足规范的基础上节省投资。
5、我方承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过程中无弄虚作假和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和串通投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7、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8、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如有)
 
本人(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响水县灌江国际大酒店室内装修及幕墙设计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质疑、投诉等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四、项目部人员组成表
 
姓名
执业资格或职称
专业
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或岗位
 
 
 
 
 
 
 
 
 
 
 
 
 
 
 
 
 
 
 
 
 
 
 
 
 
 
 
 
 
 
五、资格审查材料
(1)投标人的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
(3)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基本信息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规定须审查的以及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投标承诺书
盐城国投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加 响水县灌江国际大酒店室内装修设计及幕墙设计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作出如下承诺:
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5、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承诺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七、招标文件规定的以及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复印件


封袋(技术标)
响水县灌江国际大酒店室内装修及幕墙设计项目
投标文件
 
(技术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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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副)本
响水县灌江国际大酒店室内装修设计及幕墙设计项目
 
设 计 方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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