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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块2021年含油岩屑和含油废液转运、贮存、处置技术服务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3.26 标签: 上海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3.26
截止日期:2021.04.16
地 区:上海市
内 容:***块****年含油岩屑和含油废液转运、贮存、处置技术服务 ***块****年含油岩屑和含油废液转运、贮存、处置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XN***-FW***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块****年含油岩屑和含油废液转运、贮存、处置技术服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
 
招标公告正文
长宁区块2021年含油岩屑和含油废液转运、贮存、处置技术服务

长宁区块2021年含油岩屑和含油废液转运、贮存、处置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1-XN318-FW12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宁区块2021年含油岩屑和含油废液转运、贮存、处置技术服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 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宁区块2021年含油岩屑和含油废液转运、贮存、处置技术服务。

2.2 项目背景概况

长宁区块主要位于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珙县、高县等地区,钻完井平台主要部署在上罗镇、九丝镇、毓秀苗族乡、大坝苗族乡、曹营镇、石碑乡等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钻井平台钻完井过程中产生的含油岩屑和含油废液,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合规转运、贮存和处置。

依照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页岩气开采平台油基岩屑等危险废物全过程精细化管理的函》(【2020】418号)、《关于加强页岩气开采全过程环境风险防范管理再次提示的函》(【2020】438号)以及宜宾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再次督办加强页岩气开采危险废物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函》(宜环督察办函【2021】2号)的要求,为加快长宁区块暂存含油岩屑的依法合规转运处置工作,确保2021年5月前完成暂存1年以上含油岩屑的处置,8月完成所有暂存含油岩屑的处置,同时做好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迎检工作,特对本项目招标。长宁区块井区内道路多为村道,部分道路路面进行了混凝土硬化,部分道路仍为泥结碎石路面,路面宽度3.5m、路基宽度4.5m,转弯半径多为13m~15m,请投标人充分考虑此客观情况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运输车型。

2.3 招标范围

将长宁区块产生、经场内初步处理后的含油岩屑(满足吨袋转运要求,吨袋包装由钻井试油承包商或二次转运承包商负责)和含油废液(满足可泵送、可自然流要求动),按国家相关要求装卸、转运、贮存并完成处置。其中包括:

(1)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规定时间,组织符合国家危险货物运输要求的车辆到达平台,使用符合国家危险货物运输要求的车辆将含油岩屑和含油废液转运至投标人的贮存场所。

(2)将含油岩屑和含油废液贮存于符合国家安全环保要求的场所,转运进入贮存场所的含油岩屑和含油废液,按照国家计量标准进行计量。

(3)按照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对含油岩屑、含油废液进行合规处置(包括对处置后的岩屑以及处置期间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进行监测检验,含油岩屑转运使用的包装袋等的合规处置)。

(4)确认含油岩屑和含油废液装车转运条件,包装不完整等含油岩屑和含油废液不得装车转运。

(5)含油岩屑和含油废液由招标人组织装车,吊车、叉车、泵等设备由甲方协调其第三方承包商提供,负责将含油岩屑和含油废液进入转运车辆货箱底板。货箱内的摆放、固定、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火、防扬洒以及转运过程和卸车等工作由投标人承担实施。

(6)若投标人为宜宾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四川省内企业,须在合同签订后取得宜宾市生态环境局批准的转出手续及投标人处置所在地市一级生态环境局批准的转入手续,以及国家要求的其他相应手续。若投标人为四川省行政区域以外的企业,须在合同签订后取得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宜宾市生态环境局批准的转出手续及投标人处置所在地省、市一级生态环境局批准的转入手续,以及国家要求的其他相应手续。

(7)该项目预计总招标金额33000万元,预计总工作量200000吨,工作量仅为预测,实际工作量按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8)本项目招标服务截止时期为2021年12月31日,价格有效期截止2021年12月31日。

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有权对拟中标人的实际处置能力、转运能力、接收能力和招标文件中要求实现的功能进行现场履约能力考察,考察和评估投标文件各项内容是否属实,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拟中标人现场履约能力考察结果与其投标文件提供及承诺的信息一致,方可授标。若拟中标人的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或弄虚作假,能明确判定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如:考察中发现拟中标人废物代码072-001-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的有效接收处理能力不足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有效接收处理能力),则取消中标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相关情况报西南油气田公司招标管理部门,由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该投标人的法律责任。同时,招标人有权对后续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履约能力考察并根据考察﹑评估结果依次递补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2.4 本次招标控制价(不含税) :

本次招标执行单价控制价,含油岩屑和含油废液转运、贮存、处置最高限价为1671.95元/吨(不含税),超过此价格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价格包含完成所有服务并保障安全环保的全部费用,投标人以下浮率报价(如1%,2%等),只允许正整数下浮,只做整体下浮,不做分项报价。

2.5 服务地点:位于四川省宜宾市境内兴文县、珙县、高县等

2.6 服务期限:本项目招标服务截止时期为2021年12月31日,价格有效期截止2021年12月31日。

2.7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分包,但含油岩屑和含油废液的贮存和处置主体工作不允许分包,若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进行分包,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并提供分包商的营业执照、资质、服务能力自评估等文件,中标人须在分包合同签订后将分包合同、分包商资质、技术方案、作业人员等向招标人备案。报备后原则上不能变更,如确需变更,需提前15日,书面向招标人汇报,招标人对分包内容、资质、业绩等进行审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变更。

*2、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4、处置资质及规模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含油岩屑和含油废液等危险废弃物的经营单位必须取得省级环保部门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的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072-001-08),核准废物代码072-001-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类经营规模不低于50000吨/年。投标人必须书面承诺针对本项目的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的有效接收处理能力不低于40000吨/年。

*5、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每日转运、接收能力,要求不低于200吨/天,含油岩屑和含油废液运输单位必须具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运输车辆必须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运输车辆信息必须符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公告要求,同时,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证明:运输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许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公告;提供车辆数量,车辆载重信息,附运输车辆加盖运输单位公章的“机动车行驶证”、“危险货物运输资质”、“道路运输证”复印件以及车身正面、侧面和车辆识别代码照片各一张;提供运输人员加盖运输单位公章的“身份证”、“驾驶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劳动合同”复印件;提供押运人员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劳动合同”复印件。

注:经评标认定的并且作为技术加分的承诺书及其承诺的转运能力,作为合同考核标准,每日转运、接收能力考核下限为200吨/天,考核上限为承诺书和评标审定加分的转运、接收能力。招标人根据转运需求,提前5日书面告知投标人,5日内达不到的,按照本招标文件所附合同条款第11.2.14条进行处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响应的运输单位,原则上不予变更、增加,确须变更、增加的,须提前15日向招标人进行报备,报备内容按第9.5条执行。投标人实际使用的运输车辆型号必须与投标文件中响应的车型一致,不允许变更。

*6、财务要求: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提供2019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质量、健康、环境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须提供有效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合同签订后10日历日内递交100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未承诺的否决其投标。

*9、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且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

*10、投标人须承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中石油集团公司范围服务过程中: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11、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5年及以上固废处置经验。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 提供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购买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期限为招标截止日前3个月);提供投标人加盖公章的项目负责人***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等方式核查投标人商业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提醒: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认真阅读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慎重购买。若投标人存在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否决其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03月26日18:00:00至 2021 年04月01日11:59:59 从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并向本招标公告指定账号电汇或网银转账招标文件款项(帐号后附),招标文件售价共为800元人民币。

    4.2 第一次通过该网站进行在线报名的企业请在网站自助注册后,联系电子招标运营机构进行审核,投标人注册详见“操作指南-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注册指南”,审核通过后注册成功。同时还需办理U-Key方可投标,购买及投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操作指南,请从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告通知→操作指南”处下载,地址:***

    4.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银转账或电汇模式,网银转账或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投标人应确认投标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税号、开户银行、账号等开票信息准确无误,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开票信息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为个人汇款,必须注明所代表的公司名称,但无法开具发票)

    2)投标人电汇或网银转账,须填写汇款附言:“项目编号+标书费”。

    4.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报名和支付标书费后,将填写完的“标书费开票信息表”和“付款凭证”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的电子邮箱***

    邮件发送说明:

    1)潜在投标人请勿删减登记表内容,完整填写登记表所有内容。

    2)发送邮件时请备注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潜在投标人名称。

    3)若仅向银行转账,未向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潜在投标人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潜在投标人,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潜在投标人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潜在投标人,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联系电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04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经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为避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提前2日递交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5.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企业网银支付形式提交共计十万元人民币的资金作为投标保证金(帐号后附)。由于银行系统原因,建议提前48小时转账。

    投标保证金支付步骤:

    1. 将资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账号付款,付款成功后,将付款凭证、保证金退还信息表以邮件格式发送至项目承办人员邮箱xuedongxian_xn@163.com。
    2. 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的备注栏或摘要栏应标注所投招标项目编号,如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
    3. 若仅向银行转账,未向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公布,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七、开标

    7.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1 年04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7.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八、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

    联 系 人***

    电    话:028-68250073  

    邮箱:xuedongxian_xn@163.com

    标书费发票开具和投标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

    招标文件购买、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账 户 名: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银行账号:5105 0142 6208 0000 292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6 5100 2606

     

    网站注册、U-Key办理及平台操作指导:

    咨询电话:***

    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能源一号网站邮箱:energyahead@cnpc.com.cn

     

    请务必在操作前认真阅读操作手册,如有疑问再在工作时间咨询。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西南分中心)

    2021年03月26日

     

    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2:保证金退还信息表.xlsx 招标公告附件1:标书费开票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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