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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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4.26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工程及轨道交通**线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项目(*、*标)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工程及轨道交通**线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项目(*、*标)已由**省发改委以川发改基础【****】***号文、【****】***号文、【****】***号文、【** |
关键词: | 轨道交通 监理 |
成都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工程及轨道交通资阳线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项目(1、2标) | ||||
1.招标条件 | ||||
1.1.本招标项目成都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工程及轨道交通资阳线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项目(1、2标)已由四川省发改委以川发改基础【2019】333号文、【2019】341号文、【2019】342号文、【2019】343号文、【2019】344号文、【2020】82号文、【2020】83号文、【2020】85号文、 【2020】41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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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改委(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基础【2019】333号文、【2019】341号文、【2019】342号文、【2019】343号文、【2019】344号文、【2020】82号文、【2020】83号文、【2020】85号文、 【2020】417号文)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建设地点:成都市、资阳市 2.2工程概况: (1)成都轨道交通8号线二期工程 (2)成都轨道交通10号线三期工程 (3)成都轨道交通13号线一期工程 (4)成都轨道交通17号线二期工程 (5)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三期工程 (6)成都轨道交通19号线二期工程 (7)成都轨道交通27号线一期工程 (8)成都轨道交通30号线一期工程 (9)轨道交通资阳线工程 (具体工程概况详见公告附件) 2.3招标范围:成都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工程及轨道交通资阳线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项目1、2标,具体内容包括: 成都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工程及轨道交通资阳线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项目1标:10号线三期、13号线一期、17号线二期、18号线三期水土保持监理、监测项目,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根据现行水土保持相关规范、标准、四川省相关规定及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等,对招标项目进行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理,按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和监理大纲提出监测报告和监理报告,协助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方案,优化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及时、准确掌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状况和防治效果,提出水土保持改进措施,及时发现重大水土流失危害隐患,协助建设单位后期验收。 成都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工程及轨道交通资阳线工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项目2标:8号线二期、19号线二期、27号线一期、30号线一期、轨道交通资阳线水土保持监理、监测项目,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根据现行水土保持相关规范、标准、四川省相关规定及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等,对招标项目进行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理,按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和监理大纲提出监测报告和监理报告,协助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方案,优化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及时、准确掌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状况和防治效果,提出水土保持改进措施,及时发现重大水土流失危害隐患,协助建设单位后期验收。 2.4 服务期限: 8号二期:合同签订日起~2023年12月31日。 10号线三期:合同签订日起~2024年7月30日。 13号线一期:合同签订日起~2024年12月30日。 17号线二期:合同签订日起~2024年12月30日。 18号线三期:合同签订日起~2025年6月30日。 19号线二期:合同签订日起~2023年6月30日。 27号线一期:合同签订日起~2024年9月30日。 30号线一期:合同签订日起~2024年9月30日。 轨道交通资阳线:合同签订日起~2024年9月30日。 具体服务工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招标人有权调整工期,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1标包括:10号线三期、13号线一期、17号线二期、18号线三期;2标包括:8号线二期、19号线二期、27号线一期、30号线一期、轨道交通资阳线)。 符合条件的各投标人均可就 2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其中 1 个标段,具体确定中标人的原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之规定。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要求: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且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20 16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内(近5年),至少具有1个及以上已完成的国内轨道交通或高速公路或水利(或风力)发电工程或机场工程水土保持监理或监测项目业绩。 注:投标人资质若存在承继或转移情况,在提供原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类似业绩项目业主认可其业绩相应转移的证明文件;如是联合体业绩,投标人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且该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的工作内容须符合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同。 3.1.3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监测专业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监测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有1个及以上已完成的国内轨道交通或高速公路或水利(或风力)发电工程或机场工程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和监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监理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证,至少具有1个及以上已完成的国内轨道交通或高速公路或水利(或风力)发电工程或机场工程项目水土保持监理(或监理及监测)项目的监理专业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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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00时00分至2021 年 4 月 25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陆“其它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其他类别项目系统操作手册”中下载)。 | ||||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 ||||
4.3./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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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http://ggzyjy.sc.gov.cn)、成都轨道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s://ep.cdmetro.cn:1443/)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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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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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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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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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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