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EPC总承包施工一标段 (EPC-1) |
本项目路线起自马兰大桥,桩号为K24@010.300,向东南方向布设,经过S231,在南闸村东侧跨越伊家河,经过运河大道,运河公园,台儿庄闸,在黄庄村东南侧的鲁苏界到达本项目终点,桩号为K35 880.581。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同时具备: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甲级和水文地质勘察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2)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业绩要求 |
(1)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单项10公里及以上的贰级及以上公路(含路基及路面或承担过单孔跨径≥100米大桥工程或特大桥工程)EPC(工程总承包)业绩或(2)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①单项10公里及以上的贰级及以上公路(含路基及路面或承担过单孔跨径≥100米大桥工程或特大桥工程)工程设计业绩及②单项10公里及以上的贰级及以上公路(含路基及路面或承担过单孔跨径≥100米大桥工程或特大桥工程)公路施工总承包业绩(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在近三年度(2017-2019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企业成立少于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交财务状况,企业成立少于一年的,不受本款限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只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财务状况)。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主要工程技术人员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人员要求 |
1.安全生产负责人(2人):具备工程系列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2.项目经理(1人):具备工程系列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10年以上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作经验,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在一个单项10公里及以上的贰级及以上公路EPC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项目总负责人经历(以交工验收日期为准)。 3.设计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系列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证书,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4.施工负责人*** |
*** |
无 |
分包要求 |
允许,承包人依法可自行实施的由其自行组织,不能自行实施的按相关规定分包。但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公路安全设施及公路机电工程作为本项目的专业工程,由招标人进行单独分包采购,不在本次工程范围内。 |
联合体要求 |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项目经理须注册在牵头人单位。 |
其他要求 |
无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
3.3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注册;注册完毕后,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进行项目确认。 |
3.4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
*** |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内或省外交通运输行业的业绩应确保可在有关部门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 |
3.6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