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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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安徽省 |
内 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等规定,***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二、项目名称:土壤改良修复材料“森美思土壤调理剂”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根据**省农业农村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规定,青阳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青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二、项目名称:土壤改良修复材料“森美思土壤调理剂”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实施计划的通知》(皖农环函〔2020〕363号)、《关于做好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0〕8号)以及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关于印发青阳县耕地土壤改良与安全利用集中推进示范基地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农水〔2020〕194号)等文件要求。在青阳县新河镇、木镇镇、乔木乡开展710亩耕地土壤改良与安全利用集中推进示范基地。
四、拟采购项目说明:根据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青阳县耕地土壤改良与安全利用集中推进示范基地实施方案》(青农水〔2020〕194号)以及通过省、市等专家论证通过的《2021年青阳县耕地土壤改良与安全利用集中推进示范基地技术方案》要求,我单位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格丰科技材料有限公司森美思土壤调理剂198吨,用于2021年青阳县耕地土壤改良与安全利用集中推进示范基地土壤改良修复
五、采购预算:23.1万元.
六、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格丰科技材料有限公司
七、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原因:
一是安徽农业大学(下称安农大)土壤污染修复治理技术团队,该团队带头人马友华教授系其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是农业部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防治专家(农办科[2012]20号);为了青阳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延续性与权威性,安农大2021年编制并论证示范基地方案。
二是格丰科技材料有限公司(下称格丰公司)生产的“森美思土壤调理剂”广泛应用,仅2020年在全国应用森美思土壤调理剂就有20多万亩。安徽省多地也开展试验示范:2016年在铜陵义安区开展1000亩森美思土壤调理剂示范以及试验;2020年在安徽省宁国市开展120亩、宣州区100亩、太湖县100亩等;安农大连续几年的试验验证表明采用森美思材料实施原位钝化技术具有较好的效果。
三是格丰公司为土壤调理剂材料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农田修复工程等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专利产品森美思土壤调理剂材料仅用于环保工程、材料销售等用途,没有授权其他代理经销商,仅在集团公司旗下销售。
八、公示期限:2021年3月25日至2021年3月30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地址:青阳县九华西路501号,联系电话***
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