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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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恩阳区登科山文化景观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建设融资(EPC+F)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恩阳区登科山文化景观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恩阳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 |
巴中市恩阳区登科山文化景观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建设融资(EPC+F)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巴中市恩阳区登科山文化景观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巴中市恩阳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019-511903-78-03-325935】FGQB-000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巴中金汇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巴中金汇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建设融资(EPC+F)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巴中市恩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019-511903-78-03-325935】FGQB-000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R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巴中市恩阳区登科山;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20亩,新建建筑面积约5600㎡,绿化提升约 172000㎡,铺装面积约16400㎡,车行道约5000㎡,停车场约3500㎡,水体景观约5400㎡,园路及步游道长约5000m及给排水工程、智能化工程、照明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其中:一期用地面积约251亩,新建建筑面积约5000㎡,绿化提升约 138000㎡,铺装面积约12900㎡,车行道约2100㎡,停车场约800㎡,水体景观约4300㎡,园路及步游道长约4000m及给排水工程、智能化工程、照明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二期用地面积约69亩,新建建筑面积约600㎡,绿化提升约 34000㎡,铺装面积约3500㎡,车行道约2900㎡,停车场约2700㎡,水体景观约1100㎡,园路及步游道长约1000m及给排水工程、智能化工程、照明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具体建设内容以审定的项目施工设计图为准。
2.3计划工期:730日历天(其中:勘察30日历天,设计30日历天,施工67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建设融资。
2.4.1勘察范围包括:本项目的所有勘察工作内容(包括初勘、详勘、补勘以及其它后续服务工作);
2.4.2设计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内容及后续相关服务(相关服务:现场设计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等为完成本工程建设的所有设计工作;
2.4.3采购范围包括:本项目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等采购内容;
2.4.4施工范围包括: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项目整体移交,项目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工作等;
2.4.5建设融资范围包括:本项目的工程建设费、设备采购费(含税)及资金占用费等相关费用。
注:中标后本项目中所涉及的有关勘察、设计及其报批报审工作按联合体协议约定执行,并同时接受项目业主及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承包人内部沟通协调管理工作(涉及勘察作业进度、设计进度、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管理等方面)由牵头单位全面负责。
2.5投资估算:总投资估算约15000万元(一期:约12117万元;二期:约2883万元),其中建安投资约12206万元(一期:约9939万元;二期:约2267万元),其他费用约2794万元。
2.6标段划分: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建设融资(EPC+F)一个标段。
2.7勘察设计费、建安工程费(含设备采购费)及工程余款资金占用费利率:
2.7.1勘察设计费: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发改价格[2015]299 号)通知精神下浮20%作为招标控制价,由投标人自主决定下浮报价。具体按照中标价执行。
2.7.2建安工程费(含设备采购费):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政策性文件规定,经项目所在地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后的评审价作为招标控制价,由投标人自主决定下浮报价。最终按照项目所在地政府审计机关或招标人委托的审计机构审定的金额结合中标价进行结算。
2.7.3工程余款资金占用费利率:按照年利率(单利)8%作为招标控制价,由投标人自主决定报价,具体按照中标利率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1资质要求:
(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园林景观工程设计业绩。[注:业绩证明材料附中标(选)通知书、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注:业绩证明材料附中标(选)通知书、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由勘察负责人兼任□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
3.1.4设计负责人***
3.1.5勘察负责人***
3.1.6施工负责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允许在资金及融资方面具有优势的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融资、施工能力;
3.2.2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4家;
3.2.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3.2.5同一企业集团下各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
3.2.6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的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
3.3项目运作模式
3.3.1项目融资建设:本项目以“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建设融资(EPC+F)”的方式进行融资建设。由中标总承包人负责工程勘察、设计、采购、工程施工、建设融资。项目建成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移交给建设单位。
3.3.2项目回购:本项目按照“建设期+2年”模式进行回购。
(1)建设期:本项目计划工期为730日历天(其中:勘察30日历天,设计30日历天,施工670日历天),建设期内不付款、不计息、不计投资回报。
(2)回购期:
a、一期工程以验收合格并交付招标人使用后次日为工程回购期起算之日,2年完成回购。
b、二期工程以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招标人使用后次日为工程回购期起算之日,2年完成回购。
3.4融资建设费用组成
融资建设费用=工程建设费及设备采购费(含税)+工程余款资金占用费。
3.4.1工程建设费及设备采购费(含税)包含:
(1)勘察、设计费: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发改价格[2015]299 号)通知精神结合中标人的中标下浮比例计算。
(2)建安工程费(含设备采购费):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政策性文件规定,经项目所在地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后的评审价结合中标人的中标下浮比例计算。最终以项目所在地审计单位或招标人委托的审计机构审定的金额结合中标价进行结算。
3.4.2工程余款资金占用费:按照Σ工程余款资金占用费利率(年利率<单利>不高于8%,以中标人下浮利率为准)×当期实际占用资金×工程余款计息天数(按365天/年)计算。包含:
(1)利息已包含融资利润。
(2)工程余款资金占用费按实际占用资金额分期计算,利率以中标人的中标利率为准(单利)。计算资金占用实际天数时,一年按365天/年计算。建设期内不计算资金占用费。
(3)当期实际占用资金:指当期实际占用工程余款金额(含勘察设计费和扣除质量保证金后的建安工程费<含设备采购费>)。
(4)当期资金占用时间:以当期工程回购期起算之日(或上一回购年度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回购款的次日)起至下一回购年度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回购款的当日止。
3.5项目回购款及支付
3.5.1项目回购款:
项目回购款=融资建设费用=工程建设费及设备采购费(含税)+工程余款资金占用费=勘察设计费+建安工程费(含设备采购费)+工程余款资金占用费。
3.5.2回购款支付: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条。
3.6中标总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法措施和手段,以实现工程投资及建筑业产值和税收全部在项目所在地申报和缴纳。其中,产值和税收的80%必须在项目所在地申报和缴纳。如果采用在工程所在地成立具有独立法人公司负责工程建设的,其履行总承包合同的责任和后果,母公司全部承担其连带责任(依据住建部2019年1月3日印发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04月20日09 时 00 分,地点为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巴中市经济开发区红星街 70 号巴中市市民之家 4 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四川建设网》、《巴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巴中金汇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巴中金汇创业孵化园12楼
邮 编:636064
联 系 人***
电 话:0827-8597068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1栋4单元2704号
联 系 人***
电 话:028-85136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