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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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省******自然**和规划局***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项目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采购单位:***自然**和规划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省******自然**和规划局***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项目 编制时间:****年**月**日 一、项目概 |
关键词: | 规划 政府 |
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寿光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项目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采购单位:寿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采购代理机构:寿光广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寿光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项目
编制时间:2021年03月25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32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办字〔2020〕32号文件做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38号)、《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实施意见》(潍政办字〔2020〕114号)等文件要求,为深化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存量资源配置效率,有序推动寿光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
项目预算:70.0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明确认定标准,开展调查摸底,实施规划管控。规划成果包括文档成果(规划文本、规划说明)、图件成果、数据库成果和其他成果等。除纸质形式外,规划成果按照汇交要求,形成相关电子数据,并将规划数据录入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管理信息系统。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拓展建设空间、保障发展用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提质增效的重要途径。《意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从实施规划管控、规范开发模式等方面对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提出了明确要求,是今后一段时期推进该项工作的基本遵循。
通过全面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利用潜力,建立健全低效用地盘活利用的引导政策和激励机制,有效提高资源要素配置效率,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调整经济结构、促进新旧动能转换提供强有力保障。
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行业标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地方标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其他标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4.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
技术规格: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
物理特性:符合相关规定。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财库〔2016〕12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政策等。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2021年06月30日前交付完成委托的全部成果并验收合格。
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8.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人员入场、正式开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专项规划及数据库成果编制完成通过论证后,支付合同剩余的40%。(以上所有付款均无息)
9.满足技术服务等要求。
三、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03月25日起,至2021年03月28日止。
四、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年03月29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五、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寿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寿光广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