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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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3.30 |
招标业主: | 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 |
招标代理: | 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
地 区: | 哈尔滨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我公司接受***省龙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扩大初步设计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 |
关键词: | 监狱 设计 |
1.招标条件 我公司接受黑龙江省龙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扩大初步设计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评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扩大初步设计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评审项目 2.2项目编号:0222FW20210185 2.2采购内容:对省监狱管理局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成果进行评审(含概预算审核),作出评审意见,并提出补充、修改、调整、优化建议;包括勘测、设计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设计依据是否充分、建设方案是否科学、设计标准是否合理、概算编制是否合规、效益分析是否真实、组织实施与管护方案是否可行、设计文件是否完整,以及附件材料是否齐全、规范等。项目规模11.36万亩。 2.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期至完全完成评审工作。 2.4服务地点:莲江口农场、笔架山农场、华山农场、凤凰山农场。 2.5采购预算:27.2万元 2.6付款方式:项目完成所有服务内容,经甲方确认批复建设单位后,由项目建设单位分别支付,付款前出具增值税普通法票。 2.7服务成果出具方式:本项目上述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由黑龙江省龙裕集团有限公司统一进行合同委托,服务成果报告应按本项目分解落实的具体承建单位分别出具。 3.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意向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任务的能力(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2意向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3意向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出之日)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3.5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出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与项目法人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存在隶属或利益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 3.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3月26日9:00至2021年3月30日16:00(北京时间)。 4.2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采购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投标无效。 5.采购保证金 5.1采购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5.2截止时间:2021年3月30日17:00前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4月7日9:00时 6.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2楼206会议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7.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4月7日9:00时 7.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2楼203会议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www.ejy365.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龙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文广街79号 联 系 人*** 电 话:0451-86338219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联 系 人*** 电 话:0451-87200180、87200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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