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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权属高速公路质量提升(一期)工程施工招标A2

信息发布日期:2021.03.25 标签: 黑龙江省招标 施工招标招标 高速公路招标 公路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1.03.25
截止日期:2021.04.19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区:黑龙江
内 容:***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权属高速公路质量提升(一期)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权属高速公路质量提升(一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权属高速公路质量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相关事宜的通知》(黑交投发〔
关键词: 施工招标 高速公路 公路 路
 
招标公告正文

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权属高速公路质量提升(一期)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权属高速公路质量提升(一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权属高速公路质量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相关事宜的通知》(黑交投发〔2020〕44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黑龙江省交投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公告2.4款涉及的高速公路所在地点。

2.2工程概况及建设规模: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权属高速公路质量提升工程共分两期,其中一期工程(本项目)涉及5段公路,累计里程528公里,其中:修复养护工程4项总计387公里、预防养护工程1项141公里。

2.3招标范围:本项目修复养护工程、预防养护等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修复,施工的主要内容为:路基边坡与排水防护的完善与维修、路面维修及加铺新路面、桥涵维修、交通安全设施的完善与维修。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全部工程内容共划分为2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标段号

位置

主要工程内容

标段估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A1

(1)绥满高速公路(海林至尚志段);

(2)哈同高速公路(宾县至方正段);

(3)双辽至嫩江高速公路(齐齐哈尔至讷河段)。

(1)绥满高速公路(海林至尚志段)修复养护工程156公里;

(2)哈同高速公路(宾县至方正段)修复养护工程114公里;

(3)双辽至嫩江高速公路(齐齐哈尔至讷河段)预防养护工程141公里。

73,410

A2

(1)鹤大高速公路(牡丹江至宁安段);

(2)鹤大高速公路(宁安至复兴段)。

(1)鹤大高速公路(牡丹江至宁安段)修复养护工程24公里;

(2)鹤大高速公路(宁安至复兴段)修复养护工程93公里。

62,346

2.5计划工期: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即自开工之日起5个月,其中:(1)绥满高速公路(海林至尚志段)、鹤大高速公路(牡丹江至宁安段)、鹤大高速公路(宁安至复兴段)计划工期为: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2)哈同高速公路(宾县至方正段)、双辽至嫩江高速公路(齐齐哈尔至讷河段)计划工期为: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9月30日,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5220-2020),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养护单元、养护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

2.7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壹级”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完成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的项目,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累计独立完成过里程不少于40公里高速公路新建或改建或大修工程施工项目(施工内容包含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

(2)累计独立完成过里程不少于20公里的高速公路新建或改建或大修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施工内容同时包含标志、标线、护栏)。

注:①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1)(2)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②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业绩指联合体各成员的业绩之和。

投标人业绩应在交通运输部网站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1.3财务最低要求

(1)2019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2)营运资金(2019年度流动资产-2019年度流动负债+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及以上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时,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联合体各方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应满足3.1款的要求,其中3.1.3、3.1.4项是对联合体牵头人的要求。

3.2.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在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成员的专业分工和职责。

3.3投标人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当投标人在所投的两个标段均排名第一时,评标委员会将推荐投标人在两个标段中评标价金额较大的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该投标人同时自动失去另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另一标段依据标段内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中标候选人。

3.4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包封,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8近三年(2018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或其法定代表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2019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以联合体成员中信用评价等级较低的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支付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1年3月26日0时00分至2021年3月30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版)上线试运行公告》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图纸每套售价3,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

4.3投标人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一并递交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金桂大厦)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80万元人民币/标段。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17日9时00分,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递交。③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上发布。

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招标人将上报相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交投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125号12楼

邮    编:150028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

邮政编码:150028

联 系 人***

电    话:0451-88100153/55337722

传    真:0451-88100150

电子邮箱***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899号

电    话:0451-51155171

 

本项目图纸下载途径:在“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ljxczb.com/)”中“招标项目”栏下载。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2019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如果省级和部级评价等级不一致,以最高的信用评价等级认定),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的信用等级认定以联合体成员中信用评价等级较低的为准;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网银转账、银行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人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保函相关规定递交。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12)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1份、副本2份。

(13)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7)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1份、副本2份。

(8)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2.1.2

资格评

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经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加盖银行公章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4.3投标人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③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④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⑤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⑥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⑦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⑧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⑨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⑩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或其法定代表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承诺函为准);

⑦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⑧在2019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按照联合体成员最低等级方的等级认定。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1.4.5投标人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独立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与其他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10)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40分;

主要人员:25分;

技术能力:10分;

履约信誉:15分;

业绩:10分。

具体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附件(第一个信封评分标准)

2.2.3

第二个信封

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3.2.4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

3.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10.1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相同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1)2019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如果省级和部级评价等级不一致,以最高的信用评价等级认定),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的信用等级认定以联合体成员中信用评价等级较低的为准;

(2)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10.2评标委员会优先推荐各标段中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人在所投的两个标段均排名第一时,评标委员会将推荐投标人在两个标段中评标价金额较大的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该投标人同时自动失去另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此标段依据标段内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中标候选人。

3.10.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10.4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无须按照本章第3.4.2项和第3.4.3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第3.4.2项至第3.4.4项内容不适用。

3.10.5本项目招标人设置成本价评估值。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价评估值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报价作出书面说明,提供投标报价单价构成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详细的清单预算、主要材料来源及价格证明材料等),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未提供或不能证明可以按照其报价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履行期限完成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成本价评估值=最高投标限价×0.85

 


 

评标办法附件:

第一个信封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分值

2.2.2(1)

施工组织

设计

40分

施工总体计划

8分

①项目进度计划、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好的,得4.8~6.4分(不含);

②项目进度计划、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好的,得6.4(含)~8分。

关键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20分

①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比较详细、比较合理,操作性较强,得12~14分(不含);

②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详细、合理,操作性强,得14(含)~17分(不含);

③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详细、合理,操作性强,新冠肺炎防疫和生产保障措施详细合理;保证施工和公路正常运行的方案措施合理可行,得17(含)~20分。

质量、安全、环保、水保、文明、文物、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

12分

①质量、安全、环保、水保、文明、文物、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好的,得7.2~9.6分(不含);

②质量、安全、环保、水保、文明、文物、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好的,得9.6(含)~12分。

2.2.2(2)

主要人员

25分

项目经理

任职资格与业绩

12.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得12.5分。

项目总工

任职资格与业绩

12.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得12.5分。


 

续前表

条款号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分值

2.2.2(3)

其他因素

技术能力

10分

科研开发和

技术创新能力

10分

投标人均得10分。

履约信誉

15分

履约信誉

及信用评价

1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2分;加分条件如下:

①在2019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评定为A级的,加2分;

②在2019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评定为AA级的,加3分。

注:

a.加分不累加,①②只计一次最高分,本项最高加3分。

b.投标人未参加2019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采用2018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施工企业初次进入黑龙江省,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确定;尚无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省级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施工企业初次进入黑龙江省,其信用等级参照企业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尚无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B级对待(如果省级和部级评价等级不一致,以最高的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c.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的信用等级认定以联合体成员中信用评价等级较低的为准。

业绩

10分

企业业绩

1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6分,在资格审查条件基础上,加分条件如下:

近五年(2016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累计独立完成的高速公路新建、改建或大修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每增加10km,加4分,最多加4分。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时,累计业绩指各联合体成员的业绩之和。

注:当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及以上时,各评分因素(评标价评分项除外)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值去掉一个单项最高分和一个单项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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