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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2021-2022年度第三方检测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3.25 标签: 山东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1.03.25
截止日期:2021.04.06
招标代理: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山东省
内 容:**生态环境局**分局****-****年度第三方检测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采购人:**生态环境局**分局地址:**文化路**号(**生态环境局**分局)联系方式:***********(**生态环境局**分局)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省*******(区)滨**
 
招标公告正文
临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2021-2022年度第三方检测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临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    地址:费县文化路68号(临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        联系方式:05395221618(临沂生态环境局费县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县(区)滨河东路与中昇大街1号环球阳光城A号楼10楼        联系方式***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 2021年第二季度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开户证明,具备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合的经营履约能力,所报产品及服务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3、供应商必须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能够对其出具的监测数据、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数据及结果通过各项记录能够溯源,熟悉监测领域水、气、声、渣等监测技术规范和各种环境质量、排放及分析方法标准;且具有随时进行随机检查检测的能力;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应建有实验室且已获得生态环境监测资质,其“生态环境监测项目或参数”必须单独附表、证书在有效期之内,并且该实验室能够符合正常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的标准,至少具备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土壤固废、污染源废水和废气监测等与环境检测相关的认定资质,且通过项目或参数覆盖本项目需求的90%以上(不计重复)。供应商必须提供《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质量体系文件得到有效实施的材料、文件等;5、供应商拥有保质保量独立完成合同内工作内容的检测仪器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和标准物质,且仪器设备按规定检定或校准,技术人员经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标准物质有管理程序并正确使用,有健全的内部管理体制、资料档案管理制度;6、供应商实验室及现场监测的设施和环境条件能足够保证监测质量并有详细记录;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8、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于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完成诚信入库并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注册登录后进行网上投标备案,未按要求下载文件、投标备案者不具备投标资格;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可以投报本项目多个包,但只能中得其中一个包,详情见磋商文件;10、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25.000000 
B 2021年第三季度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开户证明,具备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合的经营履约能力,所报产品及服务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3、供应商必须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能够对其出具的监测数据、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数据及结果通过各项记录能够溯源,熟悉监测领域水、气、声、渣等监测技术规范和各种环境质量、排放及分析方法标准;且具有随时进行随机检查检测的能力;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应建有实验室且已获得生态环境监测资质,其“生态环境监测项目或参数”必须单独附表、证书在有效期之内,并且该实验室能够符合正常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的标准,至少具备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土壤固废、污染源废水和废气监测等与环境检测相关的认定资质,且通过项目或参数覆盖本项目需求的90%以上(不计重复)。供应商必须提供《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质量体系文件得到有效实施的材料、文件等;5、供应商拥有保质保量独立完成合同内工作内容的检测仪器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和标准物质,且仪器设备按规定检定或校准,技术人员经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标准物质有管理程序并正确使用,有健全的内部管理体制、资料档案管理制度;6、供应商实验室及现场监测的设施和环境条件能足够保证监测质量并有详细记录;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8、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于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完成诚信入库并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注册登录后进行网上投标备案,未按要求下载文件、投标备案者不具备投标资格;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可以投报本项目多个包,但只能中得其中一个包,详情见磋商文件;10、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24.500000 
C 2021年第四季度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开户证明,具备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合的经营履约能力,所报产品及服务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3、供应商必须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能够对其出具的监测数据、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数据及结果通过各项记录能够溯源,熟悉监测领域水、气、声、渣等监测技术规范和各种环境质量、排放及分析方法标准;且具有随时进行随机检查检测的能力;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应建有实验室且已获得生态环境监测资质,其“生态环境监测项目或参数”必须单独附表、证书在有效期之内,并且该实验室能够符合正常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的标准,至少具备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土壤固废、污染源废水和废气监测等与环境检测相关的认定资质,且通过项目或参数覆盖本项目需求的90%以上(不计重复)。供应商必须提供《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质量体系文件得到有效实施的材料、文件等;5、供应商拥有保质保量独立完成合同内工作内容的检测仪器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和标准物质,且仪器设备按规定检定或校准,技术人员经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标准物质有管理程序并正确使用,有健全的内部管理体制、资料档案管理制度;6、供应商实验室及现场监测的设施和环境条件能足够保证监测质量并有详细记录;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8、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于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完成诚信入库并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注册登录后进行网上投标备案,未按要求下载文件、投标备案者不具备投标资格;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可以投报本项目多个包,但只能中得其中一个包,详情见磋商文件;10、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25.000000 
D 2022年第一季度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开户证明,具备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合的经营履约能力,所报产品及服务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3、供应商必须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能够对其出具的监测数据、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数据及结果通过各项记录能够溯源,熟悉监测领域水、气、声、渣等监测技术规范和各种环境质量、排放及分析方法标准;且具有随时进行随机检查检测的能力;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应建有实验室且已获得生态环境监测资质,其“生态环境监测项目或参数”必须单独附表、证书在有效期之内,并且该实验室能够符合正常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的标准,至少具备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土壤固废、污染源废水和废气监测等与环境检测相关的认定资质,且通过项目或参数覆盖本项目需求的90%以上(不计重复)。供应商必须提供《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质量体系文件得到有效实施的材料、文件等;5、供应商拥有保质保量独立完成合同内工作内容的检测仪器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和标准物质,且仪器设备按规定检定或校准,技术人员经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标准物质有管理程序并正确使用,有健全的内部管理体制、资料档案管理制度;6、供应商实验室及现场监测的设施和环境条件能足够保证监测质量并有详细记录;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8、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于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完成诚信入库并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注册登录后进行网上投标备案,未按要求下载文件、投标备案者不具备投标资格;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可以投报本项目多个包,但只能中得其中一个包,详情见磋商文件;10、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15.500000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1年3月26日8时30分至2021年4月1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及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        3.方式:①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办理CA认证、诚信入库并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在线下载磋商文件,未下载磋商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②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投标备案。(注: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针对本项目投标备案,责任自负)。                4.售价:0元/份。四、公告期限:2021年3月26日 至 2021年3月30日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4月6日14时0分至2021年4月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4月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晓东        联系方式***
        详见磋商文件。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鼓励节能政策、环保政策、中小企业政策、监狱企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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