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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第5号核酸扩增仪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3.24 标签: 河南省招标 医院招标 
加入日期:2021.03.24
截止日期:2021.03.30
招标业主:新乡医学院
地 区:河南省
内 容:*****第三附属医院第*号核酸扩增仪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院招字[****]第*号 二、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核酸扩增仪采购 *、项目地点:***华兰大道东段 *、数量:* *、招标控制价:******元 *、供货期:**个工作日 *、质保要求:*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关键词: 医院
 
招标公告正文

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第5号核酸扩增仪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院招字[2021]第5号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核酸扩增仪采购
2、项目地点:新乡市华兰大道东段
3、数量:1
4、招标控制价:170000元
5、供货期:30个工作日
6、质保要求:3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单位委托书(附法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联系电话***
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生产厂家投标: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代理商投标:厂家授权书、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厂家资质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视为原件)。
4.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及完税凭证。
4.1开标时间前最近六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纳税期限内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要求:
①如提供完税或缴税凭证,应至少提供其中一个月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扫描件;
②无完税凭证的,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由税务机关出具的针对本年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4.2依法缴纳社保费的证明材料
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开标前最近六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扫描件);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格式自拟,扫描件),《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一年内均保持有效。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截图、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供应商报名时应当携带按照上述资料复印件(要求按序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评标时进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3月24日-3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
报名地点:国有资产管理科(后院停车场南侧临床技能培训中心院内,设备科库房三楼)
资料费:300元,售后不退。保证金:3400元
报名后交纳保证金和资料费(公对公转账)
五、投标文件、投标样品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新病房楼一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报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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