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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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4.08 |
招标代理: | 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受******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分公司就******交通运输局****年****道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实施政府采购,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交通运输局****年****道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政府采购 |
关键词: | 县道 |
受扬州市邗江区交通运输局的委托,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就扬州市邗江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邗江区县道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实施政府采购,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扬州市邗江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邗江区县道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4月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XCGDLCS-2021004
2.项目名称:扬州市邗江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邗江区县道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0万元
5.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 50万元。
6.采购需求: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7.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具体施工时间安排按采购人通知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3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4 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 与第(1.4)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7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8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1.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3月30日
2.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
3.方式:磋商文件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 、“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上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1096156943@qq.com,联系电话***
4.售价:300元,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 2021年4月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22层
五、开启1.时间:2021年4月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22层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邗江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邗上南街12号
联 系 人***
2.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信息
名 称: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邮箱:1096156943@qq.com
九、其他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2.本次磋商投标保证金
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3.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十、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
1.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代理机构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
2.各供应商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进场后的供应商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开评标结束后,投标供应商应立即离开,不得擅自逗留,聚集讨论。
3.供应商授权代表须出具苏康码。
竞争性磋商文件(扬州市邗江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邗江区县道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