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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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4.16 |
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金福新区供水管网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福新区供水管网工程(二期)已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潼发改审[****]***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自来水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
本招标项目 金福新区供水管网工程(二期) 已由 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潼发改审[2020]4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潼南自来水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潼南自来水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潼南区金佛新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新建DN200供水管网约6.8km,DN300供水管网约3.9km,DN400供水管网约2.4km,DN150供水管网约0.6km,DN1600供水管网约0.2km。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1389.57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664.55万元
2.4 招标范围: 施工图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2.5 工期要求: 24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指 2017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开工时间为准)有与本项目在合同金额、工程类别、工程规模的具体技术参数相同或相似的1个项目业绩(以上全部信息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潼南自来水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智能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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