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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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3.31 |
地 区: | 河南省 |
内 容: | 驻马店(zhumadian)/采购公告 |
关键词: | 殡仪馆 |
项目概况 西平县殡仪馆购买殡葬运尸车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平县殡仪馆会议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3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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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西财询价-2021-6 | |||||||||||
2、项目名称:西平县殡仪馆购买殡葬运尸车 | |||||||||||
3、采购方式:询价 | |||||||||||
4、预算金额:264,000.00元 | |||||||||||
最高限价:264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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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分包情况:一个标包 采购内容:2辆殡葬运尸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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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要求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政策;2、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3、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营业执照上须有“殡仪车改装”资质。 (2)供应商需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方便车辆的运输(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中国殡葬协会会员(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如果是新成立公司必须提供成立年度来连续的财务报表);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保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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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1年03月25日 至 2021年03月2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西平县殡仪馆会议室 | |||||||||||
3.方式:谈判商报名时: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下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提供2020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保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审计报告(2019年,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日起计算)及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 注:1、以上证件验原件留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请各单位承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2、本项目谈判过程中各报名单位委托代理人、不得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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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时间:2021年03月3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西平县殡仪馆会议室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1年03月3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西平县殡仪馆会议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1年03月25日至2021年03月29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西平县殡仪馆 | |||||||||||
地址:***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 | |||||||||||
名称:无 | |||||||||||
地址:***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