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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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山东崇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概况:根据****年*月*日《关于印发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省*联动攻坚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行政审批服务局承接探索电子化辅助审批试点工作,为在****年*月底前圆满完成试点任务,我局反复梳理,确定试点方向,计划打造***电子化辅助审批系统,又称“齐智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概况:根据2020年8月4日《关于印发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省市联动攻坚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承接探索电子化辅助审批试点工作,为在2021年6月底前圆满完成试点任务,我局反复梳理,确定试点方向,计划打造齐河县电子化辅助审批系统,又称“齐智办”平台,涉及工程项目全链条高频事项及审批共享平台,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将传统的手工审批模式优化完善,减少人工审批工作量。
预算金额为500000.00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详见附件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详见附件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附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详见附件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详见附件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附件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详见附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3月24日起,至2021年3月27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年3月28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崇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附件:政府采购需求方案.pdf
发布人: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时间: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