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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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4.09 |
招标代理: | 江苏中莲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 |
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以下称代理机构)受***自然**和规划局**分局 (以下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就其******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项目 二、项目预算: |
关键词: | 规划 |
江苏中莲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崇川分局 (以下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就其南通市崇川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项目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40万元
三、项目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四、潜在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投标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谈判前六个月含当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基本养老保险等相关材料,应由税务、社保或银行部门出具);
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具有针对本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7、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8、投标人须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9、投标人具备中国土地学会颁发的甲级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10、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此处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八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若响应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视情公布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
非招标人原因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报财政部门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视情公布在崇川区人民政府网。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请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hongchuan.gov.cn/)下载。
六、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磋商开始时间:2021年4月9日上午9时30分。
七、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特别提醒】参加投标的人员,请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调度安排,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规范佩戴口罩,接受实名登记和体温检测后按规定入口进入。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崇川分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杨伟洪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江苏中莲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张销雅 联系电话***
邮箱:1340646929@qq.com
九、磋商公告期限
自磋商公告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http://www.chongchuan.gov.cn/”网站发布之日起10天。
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崇川分局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