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23 |
---|---|
截止日期: | 2021.04.13 |
招标代理: | 吉林省弘泽信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长春市 |
内 容: | 招标公告 *******年指令性计划绿化工程(**大街与谊民路)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年**月**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详见本工程量清单及工程施工图纸所载全部内容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估算金额: ***.**万元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标段(包 |
关键词: | 街 路 |
南关区2021年指令性计划绿化工程(源汇大街与谊民路)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3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详见本工程量清单及工程施工图纸所载全部内容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337.05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标段(包)编号:A3205820001005674001001 |
||||||||||||||||
建设单位:长春市南关区园林管理中心 |
||||||||||||||||
标段(包)名称:南关区2021年指令性计划绿化工程(源汇大街与谊民路) |
||||||||||||||||
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弘泽信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
||||||||||||||||
工程地点:南关区源汇大街与谊民路、东岭南街 |
||||||||||||||||
总投资(万元):337.05 |
||||||||||||||||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
||||||||||||||||
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
招标范围:详见本工程量清单及工程施工图纸所载全部内容
|
||||||||||||||||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1年04月15日至2021年06月30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03月24日至2021年03月30日 |
||||||||||||||||
投标地点:长春市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0开标室 |
||||||||||||||||
招标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 ||||||||||||||||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HZXZTB-GC-2021-03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关区2021年指令性计划绿化工程项目已由长春市林业和园林局长林园发【2021】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南关区园林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关区2021年指令性计划绿化工程 2.2标段划分
2.3招标范围:详见本工程量清单及工程施工图纸所载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投标单位近三年(2018年至今)须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3.4诚信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7年-2019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登记公布后,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两个标段不允许兼投。 3.10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在接到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1年3月24日9时00分至2021年3月30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4月13日13时3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0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 8.1 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选取前3名投标人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 8.2 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及确定排名顺序。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南关区园林管理中心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弘泽信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 邮编:130400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
||||||||||||||||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开标前需上传保函电子件,开标现场递交保函原件。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 (1)CA办理咨询电话:***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 (3)技术支持客服电话:***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