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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DCG2021052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酒精测试仪及执法记录仪项目(项目编号:NDCG2021052)的竞争谈判采购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3.23 标签: 江西省招标 赣州市招标 宁都县招标 
加入日期:2021.03.23
截止日期:2021.03.26
招标业主: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招标代理:江西建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宁都县
 
招标公告正文

江西建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酒精测试仪及执法记录仪项目(项目编号:JXJH2021-ND-J03)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酒精测试仪及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上免费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3月26日15: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JH2021-ND-J03

项目名称:酒精测试仪及执法记录仪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91500

采购需求:

货物名称

主要技术要求及规格

单位

预算单价(元)

数量

预算总价(元)

酒精测试仪及执法记录仪

详见谈判文件三、采购项目需求

291500

1

2915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在7天内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休投标,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国产产品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限制进口产品,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3月23日 00:00 至 2021年3月25日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上免费报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或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谈判文件。

方式:网上下载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3月26日15: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宁都县翠微广场西北边行政服务中心4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3月26日15: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宁都县翠微广场西北边行政服务中心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响应供应商)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响应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伍仟捌佰元整(¥5800.00)。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可自主选择银行转账、电子投标保函、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险保函、专业担保公司保函)

1、投标人(响应供应商)选择银行转账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3月25日17:00时(北京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自然人参加的,从其本人的同名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的虚拟子账户,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人选择电子投标保函的:投标人进入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或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点击开具电子投标保函,在线确认投标人信息并选择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为投标人在线开具电子投标保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开具成功的电子投标保函系统自动确认生效,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操作手册详见PC端浏览器输入https://www.jxsggzy.cn/jrfw/可以直接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简称“金融服务系统”)首页-咨询中心-帮助中心查看操作手册)。

3、投标人选择纸质银行保函的: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开具(若基本账户银行无法人资格或无权限开具银行保函的,其上一级行政管理银行(支行或分行)开具的保函,视同有效),开标时同时提供有效的保函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资料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提交银行保函打印查询结果,银行保函打印查询结果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体现,缺少任何一项视为提交的银行保函无效。如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无法开具银行保函的,投标人可选择其他银行出具银行保函,但是开具银行保函所需的财务费用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并附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支付凭证(支付凭证需注明开具※※※※项目投标保函财务费用)银行保函受益人名称为:※※※※。

4、投标人选择纸质保险公司、专业担保公司保函的:投标人选择保险公司、专业担保公司保函的,开具投标保函所需的财务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并附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支付凭证(支付凭证需注明开具※※※※项目投标保函财务费用),否则,视为其投标保函无效。同时需对投标保函进行编号,注明保险公司、专业担保公司查询电话和详细地址(如为外市保险公司、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还应注明在赣州市辖区内营业网点的查询电话和详细地址),并对保函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保证责任必须为连带责任。保函受益人名称为:※※※※。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未中标单位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根据《江西省公共资源 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暂行)》(赣公管【2017】3号)的规定,业主单位(代理机构)应在废标后或确定中标单位后二个工作日内签发《非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可在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样表),交易中心签收由代理机构送达的《非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后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本息退还(利息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未中标单位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中标公示期满后,投标单位可自行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领回投标保函。

2、中标单位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根据《关于规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及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赣市发改政策字【2020】676号)的规定,业主单位(代理机构)应在中标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交易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签发《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可在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样表),交易中心签收由中标人送达的《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后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本息退还(利息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中标单位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单位在中标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交易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函。

4、付款方法:用户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由财政局采购办凭成交通知书(采购办联)、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合同等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货款。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付合同价款的95%,余5%作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余款。

5、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中标价的1.35%计取,中标供应商直接支付。具体收费标准控制在宁府办字【2017】134号文件规定的范围内。

6、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7、已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8、为加强开标评标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投标人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每个投标人限一个授权代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必须佩戴口罩、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谈判文件),并主动接受体温检测,确保可追根溯源。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疫情风险等级在中风险以上地区的(风险等级可通过中国政府网的“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三是体(额)温超过37.3℃的。

四、江西省外参与开标人员必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七日内核酸检测报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建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13870778561@163.com

谈判文件下载处

江西建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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