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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浦高速项目广丰区征地红线范围内一期资产评估项目服务机构发包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3.23 标签: 江西省招标 上饶市招标 资产评估招标 
加入日期:2021.03.23
截止日期:2021.03.29
招标代理:江西华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上饶市
内 容:上浦高速项目**区征地红线范围内一期资产评估 项目服务机构发包公告 **至**高速公路项目指挥部现决定对上浦高速项目**区征地红线范围内一期专项与单项资产评估项目服务机构进行发包,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发包项目的概况: *、发包单位:**至**高速公路项目指挥部 *、项目名称:上浦高速项目**区征
关键词: 资产评估
 
招标公告正文

上浦高速项目广丰区征地红线范围内一期资产评估

项目服务机构发包公告

上饶至浦城高速公路项目指挥部现决定对上浦高速项目广丰区征地红线范围内一期专项与单项资产评估项目服务机构进行发包,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发包项目的概况:

1、发包单位:上饶至浦城高速公路项目指挥部

2、项目名称:上浦高速项目广丰区征地红线范围内一期专项与单项资产评估项目服务机构

3、服务地点:上浦高速项目广丰区征地红线范围;

4、服务中介:选取三家具备综合资产评估能力的中介服务单位;

5、评估费取费标准:每家控制价8万元,三家合计共24万元。具体计费按《江西省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赣发改字[2011]3008号)标准收费的80%分别计取评估费,任何一家累计费用达到或超过控制价时合同终止。

二、发包内容:上浦高速项目广丰区征地红线范围内一期专项与单项资产评估项目服务。

三、承包人资格条件:

具备房地产和资产评估机构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同时在上饶市国资委国有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入库名单内的单位均可参加本工程投标申请。

1、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必须出席开标会,并持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评估机构派遣到现场提供估价服务的人员应符合下列要求:注册估价师2名(须提供注册估价师证书、本项目发包前(不含发包当月)六个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

四、根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省外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在江西省设置分支机构,且经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后,方可从事相应等级的估价业务。(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服务期:6个月(具体以实际发生时间为准)

六、本工程采取简易发包程序,具体按发包细则执行。

 

代理机构:江西华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发包单位:上饶至浦城高速公路项目指挥部 (盖章)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

 

业主领导监督管理小组(签字或盖章):

 

                                     2021年3月23日

 

 

 

 

 

 

 

 

 

上浦高速项目广丰区征地红线范围内一期资产评估项目服务机构发包细则

 

一、发包时间、截止时间:2021年 3月 29 日 下午15::00  分,所有承包人须在截止时间前到场签到并递交盖章密封的响应文件。

二、发包地点: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九楼

三、资格审查:

1、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必须出席开标会,并持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评估机构派遣到现场提供估价服务的人员应符合下列要求:注册估价师2名(须提供注册估价师证书、本项目发包前(不含发包当月)六个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

5、根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省外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在江西省设置分支机构,且经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后,方可从事相应等级的估价业务。(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参与发包时须提供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原件查验。

四、评定程序:

各承包人在发包前现场递交包含有报价承诺书的响应文件一份,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密封,封面及包装内响应文件需盖有承包企业公章且无涂改,否则算无效响应;按下述评定原则确定中包人:

1、本项目采用报价承诺法发包。每家控制价8万元,三家合计共24万元。具体计费按《江西省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赣发改字[2011]3008号)标准收费的80%分别计取评估费,任何一家累计费用达到或超过控制价时合同终止。受业主委托对专项或单项的项目进行三家分别独立评估时,评估费用的计费基数以三家评估报告的中档的费用结论为准。

2、开启备选承包人的响应文件,宣布所有备选承包人的承诺报价;响应要约价的为有效报价;未响应的报价无效,其响应文件退回。

发包时,当有效报价的备选承包人不足3个时,本次发包失败。

3、发包人从已随机编号的有效备选承包人中随机抽取15个承包人,不排序。抽取方式采用机器吹号,由发包人在发包现场随机抽取确定。剩余的备选承包人作为侯补承包人。

5、 现场由发包人查验随机抽取产生的15个承包人的上述相关证件(证书)原件。

5.发包时承包人未当场、当时、当众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已注明复印件的除外)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发包会。

当现场相关证件(证书)查验出现未按规定提交有关证件(证书)原件时(已注明复印件的除外),发包人应当按承包人自动放弃处理,其响应文件退回;再在剩余的侯补承包人中随机抽取补足15个承包人,并验证,以此类推。

6、选取三家具备资产评估与房产评估能力的中介服务单位,对业主指定的专项或单项评估项目独立开展评估工作。

7、随机抽取中包人;发包人在发包现场从评审合格的承包人中随机摇号产生3家承包人即为中包人。

8、抽取方式采用机器吹号,由发包人在发包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五、其他说明:

1、合同协议条款将由发包人与中包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2、承包人应按照要约价进行报价,最终按发包公告中的评估费取费标准计算,任何一方不得违法擅自改变,属允许范围内的价格调整由甲、乙双方依法按规定在合同协议条款中具体明确。

3、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查实,如有虚假将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网上公开其不良行为,已中包企业取消中包资格。若在服务过程中发现挂靠行为,则中止合同。

4、若承包人正处违法、违规、不良行为处罚期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承包资格,已中包的取消其中包资格,并由其承担相应后果。

代理机构:江西华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包单位:上饶至浦城高速公路项目指挥部 (盖章)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

业主领导监督管理小组(签字或盖章):

                                      2021 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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