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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浙大湖州研究院装修标段二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3.22 标签: 浙江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1.03.22
截止日期:2021.03.31
招标业主:浙江大学
招标代理: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区:浙江省
内 容: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受******研究院的委托,就《浙大**研究院装修标段二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ZJCS****-*** 二、
 
招标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浙江大学湖州研究院的委托,就《浙大湖州研究院装修标段二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ZJCS2021-005

二、磋商项目:浙大湖州研究院装修标段二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磋商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内容

服务期

数量

采购控制价

1

本工程浙大湖州研究院装修标段二项目,主要内容包括:静电塑胶地板,铝合金隔断,灯具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三个月

1项

131232元

1、 本项目采购控制价131232元,报价不得超采购控制价,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2、 中标单位根据最终报价的总价,在签订合同前对工程量清单重新组价并提交给采购人。

3、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措施费、差旅费、招标代理费、清单编制费、售后服务费、税费、保险及利润等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费用。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60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

4、供应商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或分包。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发售时间: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3月3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发售地点: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H幢1921室)。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并满足本公告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2)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报名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31日9:30时前。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湖州市南太湖新区管委会即富大厦6D9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九、磋商时间:2021年3月31日9:30时整。

磋商地点:湖州市南太湖新区管委会即富大厦6D9楼。

十、投标保证金:

本次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0元。

十一、本次采购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 :“zfcg.czt.zj.gov.cn”

十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答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质疑和投诉: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十三、采购代理费用:

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十四、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磋商时随带,供磋商小组审查。

十五、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各供应商严格按以下要求执行:

1、投标单位必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人员参与开评标现场活动。为降低人员聚集风险,严格控制入场人员数量,投标单位限1人参加现场开评标活动。

2、参加投标的人员,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听从工作人员引导,必须提供“一证一码”,即:身份证、“湖州健康码”(个人支付宝或浙里办APP中申领),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填写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投标人若为省外的,投标代表在持有“湖州健康码”的同时,须在支付宝APP在线申请入浙通行申报。

3、“湖州健康码”显示为绿色可进入场地,“湖州健康码”显示为黄色、红色或者有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且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谢绝进入场地参加开评标活动。

4、参与开评标活动的人员须现场如实完整填写企业或个人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如因隐瞒有关信息导致发生疫情传播事件的,将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依法追责。

5、参加投标的人员进场后分散就坐,避免面对面就坐,人员间隔不少于1.5米,严禁人员聚集。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

6、特殊时期,为避免各因素带来不便导致时间效率问题,请投标人应至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到达开标现场,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登记。

7、所有进入开评标现场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十六、采购人、采购监管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浙江大学湖州研究院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裘夏丽 联系电话***

3、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大学湖州研究院

监督电话:***

浙江大学湖州研究院

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3 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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