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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BYH200105-02SG |
1. 招标条件 |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古雄街道办事处建设项目板桥新城石巷街道路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雨审批项发[2020]13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9793.28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9793.28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南京雨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
江苏德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 标段名称:施工总承包 |
2.2 工程地点:雨花台区板桥新城石巷街 |
2.3 工程类型: 大型工程 |
2.4 建设内容: 市政公用工程; |
2.5 结构类型: 其他 |
2.6 工期要求: 300日历天 |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6000.00万元 |
2.8 招标内容: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排水工程;城市桥梁工程;城市道路工程; |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道路全长约590米。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30公里/小时,规划红线宽度24米。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路灯工程、景观工程、交通工程及附属设施等。 |
2.10 工程规模: 日处理量:0.16 万吨;桥长:75 m;单跨:40 m;道路设计类型【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支路】:城市支路 ;长度:559 m;宽度:24 m;造价:6000 万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4.2 资格预审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4-7 |
5. 资格审查办法 |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
*** |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5)项目负责人*** |
a. 项目负责人*** |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
c. 项目负责人*** |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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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本工程根据项目实际选择资格审核查可选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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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负责人***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自2018 年2月1 日以来,项目负责人在本次投标单位以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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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2、可选条件导致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9个,将调整原设定的可选条件,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和进行资格预审,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少于9个为止。 3、招标人调整可选条件直至可选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仍不足9个的,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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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评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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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85分。投标报价:85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施工组织设计10分。 8、业绩分 业绩:1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4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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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3月22日17时33分到 2021年3月29日17时33分为止 |
8.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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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8.5、投标人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9月-2021年2月)投标人为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资料原件由投标人自行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提供材料中出现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 8.6、项目负责人***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7、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投标项目负责人*** 8.8、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同时根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果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在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亦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9、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规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8.10、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 8.11、企业应及时更新信用库和企业资料自建库中材料,确保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真实有效,如未及时更新,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8.12、本项目评分办法中业绩评分描述为:自2018年2月1 日以来,项目负责人在本次投标单位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8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承包范围必须包含桥涵工程或河道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提供的证明材料需反应以上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未完整体现上述数据和内容,视为未提供)与资格预审时提供的项目负责人*** 8.13、本项目资格预审无需人员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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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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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江苏德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西路3号12幢 |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76-1号易发五洲大厦16楼 |
邮 编:210012 |
邮 编:210037 |
联 系 人:李工 |
联 系 人:杨存勇 |
电 话:025-52458082 |
电 话:17372255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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