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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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3.27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招标人名称:***盐**生态风景保护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龙冈镇绿色连廊二期西侧人行道维修工程 *、招标代理机构:**正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龙冈镇绿色连廊二期西侧人行道维修工程,人行道铺设约***㎡。 *.*项目建设地点:龙冈镇境内 *.*计划开工日期:以招标人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
1、招标人名称:盐城市盐龙湖生态风景保护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龙冈镇绿色连廊二期西侧人行道维修工程
3、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正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龙冈镇绿色连廊二期西侧人行道维修工程,人行道铺设约915㎡。
4.1项目建设地点:龙冈镇境内
4.2计划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为准,工期20日历天
4.3质量要求:合格
4.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5、工程规模:投资约为28万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资质等级和范围:投标人须是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2信誉要求
6.2.1 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6.2.2 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第五部分9.2.1以及9.2.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6.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项目负责人***
6.5项5项目负责人***
6.6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6.7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6.8项目负责人***
6.8.1项目负责人***
6.8.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工程与本次招标的项目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6.9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6.9.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6.9.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6.9.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6.9.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6.9.5.单位负责人***
6.9.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9.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6.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8、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1年 3 月 27日 10:00 时
9、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应知:
(1)对已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特殊情况需提前2小时书面通知招标人),一次不参加的6个月内禁止参加龙冈政府的各类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有3次不良行为记录的,记入黑名单,2年内不得参加龙冈政府的各类招投标活动。
(2)对迟到的投标人,一年内累计两次迟到的作为无诚信投标,6个月内不得参加龙冈政府的任何招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对明显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如:手写涂改投标文件的、缺少资质原件的)视为无诚信投标,除一律作废标外,发现第一次书面警告,如累计有两次,记入黑名单,以后不得再参加龙冈政府的任何招投标活动。
12、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咨询、投诉电话:***
13、本公告同时发布于: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网
14、附件下载: 附件-龙冈镇绿色连廊二期西侧人行道维修工程.zip
建设单位:盐城市盐龙湖生态风景保护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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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正华新工程咨询有公司
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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