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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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4.14 |
招标代理: |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制冷机组维保(**)招标公告 开标日期:****-**-** 发布日期:****-**-** 招标代理:************ 招标类型:其他 (招标编号:CQKH-JC****-***)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制冷机组维保(**)已由有关部门 |
关键词: | 烟草 |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制冷机组维保(长春)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类型:其他
(招标编号:CQKH-JC2021-012)
本招标项目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制冷机组维保(长春)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制冷机组维保(长春)。
2.2 招标内容:五台制冷机组年保养及一台机组中修;
2.3 服务地点:长春市自由大路8999号长春卷烟厂和长春市世纪广场科技大厦;
2.4 服务期:1、科技大厦两台制冷机组保养服务期2021年10月13日-2022年10月12日;
2、长春卷烟厂三台制冷机组保养服务期2021年9月13日-2022年10月12日;
3、一台机组中修2021年5月-2021年6月;
2.5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有中央空调维修A类III级及以上维修保养资质;
3.2 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3.3 投标人2018年至今在招投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投标人2018年至今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5 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所在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投标无须社保证明);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8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单位将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
3.9 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项目招投标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4.1 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取网络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3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获取文件资料及联系人、联系电话***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中央空调维修保养资质;
(3)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4)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被授权人需提供所在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信息打印原件(截图内容须包括企业股东及出资信息、变更信息);
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获取资料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获取资料齐全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购买登记及招标文件签收单”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原件同等大小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PDF版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过期不售,售出不退。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4月14日 13 时30 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1416号设备大厦5楼开标室。
5.2 在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如因疫情原因可以不到开标现场;也可以授权给当地人员(现场携带授权书)。如授权当地人员或邮寄方式递交文件,须单独出具默认认可所有开标环节及结果的承诺书。
5.3 在疫情防控期间,若因疫情原因投标人无法到达现场,须提供原件同等大小的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同等大小的彩色复印加盖公章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投标人提供所有的投标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现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6 当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7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上同时发布。
招标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自由大路8999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1416号设备大厦5楼
联系人***
电 话:0431-89819623
邮 箱:KHJG903@163.com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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