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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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流水号:(招)*************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年度铺路钢板租赁集中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公开招标编号:ZTJG-SD-****-** ) *.公开招标概况 本次公开招标项目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绿色产业化公司集中公开招标采购,采购资金已落实,本次集中公开招标采购已具备 |
流水号:(招)2021032200004
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2021年度铺路钢板租赁集中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公开招标编号:ZTJG-SD-2021-51 )
1.公开招标概况
本次公开招标项目为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绿色产业化公司集中公开招标采购,采购资金已落实,本次集中公开招标采购已具备条件,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作为公开招标人组织进行公开公开招标。
2.公开招标范围
2.1本次公开招标采购物资为确定成交之日起一年内,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绿色产业化公司(公开招标人认为需要另行单独采购的项目除外)的铺路钢板租赁的集中公开招标采购。
2.2本次公开招标的数量及包件划分、付款方式详见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公开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
3.2本次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开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注册:潜在投标人首先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也称中铁鲁班商务网)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并通过审核。
4.2响应:经注册后,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登录”---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点击公开招标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
4.3购买公开招标文件:注册、响应后,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18日至2021年4月06日,并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公开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公开招标人指定账户(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通路支行;银行账号:31050177490000000625),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项目名称及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投标人将银行回单扫描件发送至公开招标人邮箱,公开招标人收到信息经核实后,通知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公开招标文件或将电子版公开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申请表提供的邮箱中。投标人仔细阅读公开招标文件后,应在中铁鲁班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上完成“响应、报价、上传标书”等工作。
4.4公开招标人收到投标人信息经核实后,通知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公开招标文件。
4.5公开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只开收据,不开发票,公开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本次公开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线下同时开标方式,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并在规定的时间至开标地点书面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书面递交时间为2021年04月07日9:30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07日9:30。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道前程社区聚贤桥路206号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07日9:30
开标地点: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公开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及中国采购与公开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道前程社区聚贤桥路206号
邮 编:266100
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 13589267418
项目联系人***
电子邮件***
附件:公开招标公告附表
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二一年三月一八日
附件:
公开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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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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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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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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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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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文件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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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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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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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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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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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路钢板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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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块
3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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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能力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证书。
3.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4.有充足的检验合格的产品生产设备。
5.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有近3年供货的业绩。
6.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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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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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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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起分批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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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司所属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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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开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数量、交货地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分期付款:货款分期支付。自货物送至项目部之日起计算租赁费用,并于每月20日前结算,且出租方要向承租方提供与结算值等额的符合税法及承租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期内,每季度末付款一次(3月、6月、9月、12月),春节期间增加一次付款。货物租赁期间,付至承租项目结算款的30%;货物退场并完成结算,付至承租项目结算款的50%;春节期间付至承租项目结算款的60%;货物退场6个月,付至承租项目结算款的80%;货物退场1年,余款无息付清。春节期间报停一个月,不计算租赁费用;物资退场当日不计算租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