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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2021年图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2021JSZZRC(公)002]

信息发布日期:2021.03.22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徐州市招标 图书 招标招标 图书 采购招标 
加入日期:2021.03.22
截止日期:2021.04.12
招标业主:徐州技师学院
招标代理:江苏众智融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徐州市
内 容:**************对**省**********年图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人 *.名称:**省****** *.地址:**省***西郊丁楼 *.采购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 电话:****-******** 二、采购代
关键词: 图书 招标 图书 采购
 
招标公告正文

江苏众智融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2021年图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人

1.名称: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

2.地址:***

3.采购项目联系人***

4. 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江苏众智融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地址:***

3.采购项目联系人***

4. 电话:***

三、项目编号:2021JSZZRC(公)002

四、采购项目

1.名称:2021年图书采购

2.数量:1批

3.采购需求:所采购图书品种学科覆盖社会科学类、语言类、文学类、历史、地理、艺术、宗教、哲学、政治、法律、经济;自然科学、数理化、医药卫生、工业技术、农业科学、航空航天、交通运输、环境科学等22大类。采购数量在5000-8000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0万元人民币。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招标采购活动。

八、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3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21年3月26日后仍可以购买招标文件,2021年3月26日后购买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发售地点:徐州市泉山区中山南路16号成功大厦702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4、方式: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发送营业执照扫描件至邮箱:179039106@qq.com:

九、投标有关信息: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4月 12 日北京时间09:30

2.开标时间:2021年 4 月 12 日北京时间09:30

3.开标地点:江苏众智融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开标室(徐州市泉山区中山南路16号成功大厦702室)

十、投标文件的接收: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4 月 12 日北京时间09:00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 4月 12 日北京时间09:30

3.投标文件的接收受地点: 江苏众智融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开标室(徐州市泉山区中山南路16号成功大厦702室)

4.投标文件接收人:王翔宇

十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质疑。

2.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招标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招标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三、特别说明

1.采购人认定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开展。

2.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0〕13号)的要求,建立登记询问制度。

3.请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江苏众智融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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