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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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4.01 |
招标代理: | 上海宜尧企业咨询服务中心 |
地 区: | 上海市 |
内 容: | 项目概况 房地产交易中心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湾路***弄**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YYZX****-*** 项目名称:房地产交易中心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 |
关键词: | 资产评估 |
项目概况
房地产交易中心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青浦区清河湾路819弄44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0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YYZX2021-006
项目名称:房地产交易中心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 中标人就征收机关指定的房地产交易税收征收评估提供相关工作服务。
2、 中标人收到评估申请资料后,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报告并送至税务受理窗口。
3、 如纳税人对评估价格有异议,需中标人先行接待咨询,按中标人评估争议解决方法处理, 并由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师填写咨询情况,报送至税务受理窗口。
4、 中标人应当为本项目建立能够满足工作需求的项目组,专业配套齐全,数量合理,其中负责人须为投标人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年龄不得超过注册规定的法定年龄,近三年承担过房地产评估工作。项目组成员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职工,持有房地产估价岗位证书,投标时应附相关证明资料。未经釆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换负责人***
5、 项目组人员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遵循客观、公正和诚实的原则,并保持评估的独立性,与被评对象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6、 中标人应妥善保管采购人的委托文件资料,未经釆购人的书面许可,不得将文件资料擅自公开或泄漏给他人。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要求:
2.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2.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4 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3)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4)《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原件和扫描件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22日 至 2021年03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清河湾路819弄44号
方式: 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请于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3月29日,每天上午9:00-11:00时、下午13:00-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下述资料的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前往上海市青浦区清河湾路819弄51号进行现场验证和购买磋商文件,原件经验证后即刻发还(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逾期提交资料者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本项目的标书工本费:3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现金支付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清河湾路819弄44号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4月0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清河湾路819弄44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青浦区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宜尧企业咨询服务中心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