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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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壹号院建安施工总承包工程 ZB********* 招标类别: 集中采购 招标单位: **三建控股集团(地产板块) 集团单位: **三建控股集团(地产板块) 项目名称: ****壹号院项目 项目地址: **省 *** *** **新区沿江公路西、海创**侧D地块 招标内容: 详见标书 |
物资类型: 劳务分包
租赁周期: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参数指标 | 品牌 | 产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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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安施工总承包工程 | 参考附件 | / | / | / | 项 | 1.000 | / |
报价方式: 固定报价
质量标准要求: /
报价要求: /
账期: 0
传统支付说明: A.进度款的付款节点: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首开预售节点前不付工程款,待形象进度达到首开预售节点后开始付款; 3)预售节点后,每月20日上报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产值和下月的进度计划报给监理公司审查,并经发包人审核后于次月25日前,付实际完成工程造价的70%(完成的工程进度必须符合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延期的当月工程进度款不予支付,下月进度赶上后一起支付)。 4)若合同价款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的,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的90日内完成闭口,闭口协议未签署前,累计支付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50%; 5)竣工备案及单体清洁完成,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 80 %; 6)竣工交付完成(包含提交应归档的全部技术资料),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 85 %; 7)结算定案审核单签署后6个月内,付至结算金额的 97 %; 8)整体措施费已完产值:按已完成的实体工程量占总实体工程量的比例,记取措施费已完产值。实体工程量=合同总价(含发包人审批确认的价款)-总包协调服务费-整体措施费。其支付比例按过程付款比例支付。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截止支付节点发包人检查考核成绩进度支付,高于85分(含85分)按约定支付,低于85分,直接扣除10000元/次。安全文明施工发包人检查考核成绩打分表详见合同附件《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9)总包协调服务费已完产值:分包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工作,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监理等签字确认完工),当月所在付款周期记取该分包商协调服务费工程量的50%,结算完成后,其支付比例按过程付款比例支付; 10)保修金为结算金额的3%(质保金期限从业主集中交付之日的次日起(如正式交房时未完工的工程按工程完工交接之日起算),分3次返还,无息,一年后退还1%,两年后退还1%,五年后按规定履行保修义务全部退还; B.进度款的付款节点: 1)基础、地下室主体结构分批(后浇带、伸缩缝为界)施工至正负零,完成产值经核对后,在次月15日前按实际完成工程价款的70%支付进度款; 2)单体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完成产值经核对后,在次月15日前按实际完成工程价款的70%支付进度款; 3)单体主体结构或结构封顶后,按照形象进度(如下所示的5个形象节点)付款(具体如下:砌体及二次结构完成;外墙及内墙抹灰完成、地面、屋面及室内腻子完成)并产值经核对后,在次月15日前按实际完成工程价款的70%支付进度款; 4)若合同价款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的,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的 6个月内完成闭口,闭口协议未签署前,累计支付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50%; 5)竣工备案及单体清洁完成,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 80 %; 6)竣工交付完成(包含提交应归档的全部技术资料),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 85 %; 7)结算定案审核单签署后6个月内,付至结算金额的 97 %; 8)整体措施费已完产值:按已完成的实体工程量占总实体工程量的比例,记取措施费已完产值。实体工程量=合同总价(含发包人审批确认的价款)-总包协调服务费-整体措施费。其支付比例按过程付款比例支付。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截止支付节点发包人检查考核成绩进度支付,高于85分(含85分)按约定支付,低于85分,直接扣除10000元/次。安全文明施工发包人检查考核成绩打分表详见合同附件《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9)总包协调服务费已完产值:分包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工作,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监理等签字确认完工),当月所在付款周期记取该分包商协调服务费工程量的50%,结算完成后,其支付比例按过程付款比例支付; 10)保修金为结算金额的3%(质保金期限从业主集中交付之日的次日起(如正式交房时未完工的工程按工程完工交接之日起算),分 3次返还,无息,一年后退还1%,两年后退还1%,五年后按规定履行保修义务全部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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