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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填报技术服务询价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3.22 标签: 黑龙江省招标 大庆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3.22
地 区:大庆市
内 容:**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年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填报技术服务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HKAH-****-** 一、询价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询价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询价。 二、询价内容 **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树脂分公司、聚丙烯所属
 
招标公告正文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填报技术服务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HKAH-2021-09
一、询价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询价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询价。
二、询价内容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树脂分公司、聚丙烯所属化工装置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填报技术服务。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填报技术服务
服务内容: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树脂分公司、聚丙烯所属化工装置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填报技术服务。
本项目服务地点为: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树脂分公司、聚丙烯分公司。
2、项目单位: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承办人: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 。
4、联系方式***
四、询价范围
本项目分为两个部分,一是负责完成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树脂分公司、聚丙烯分公司2020年排污许可证申领之后所要求的月度、季度、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的填报工作任务;二是指导、协助招标人属地单位完成2021年内的月度、季度、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的编制上报,并通过审核,在填报过程中完成对招标人属地单位环保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范围包括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申领排污许可证涉及的所有装置及设施。具体包括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所属:C5分离装置及异戊二烯加氢装置、聚丙烯装置、C9分离及联合石油树脂装置、乙腈装置等九套生产装置和装车栈桥。
五、技术要求:
2021年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填报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的填报全过程符合《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总则》(试行)(HJ944-2018)的要求,申报的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信息齐全、准确无误、符合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大庆市生态环境局、大庆高新区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提出的时间及质量要求。按期上报各阶段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报告内容齐全、数据准确,满足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大庆市生态环境局、大庆高新区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的标准要求。
2、需要外部提供的技术数据,由技术服务方独立沟通、解决。
3、对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编制过程中存在的对招标人产生不利影响的数据和设施,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招标人的执行报告符合规范要求并避免政府生态环境部门对招标人进行罚款等事情的发生。
4、在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编制过程中,需要同时对招标人属地单位环保人员进行培训,使其逐步掌握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编制的技术要求。
5、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违约考核条款按合同规定执行。
六、报名资质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相关网站信息核实),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除国内大型生产加工集团及所属单位之外,同一法人代表或股东、高管(以评标当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为准)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提供投标方承诺);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承诺遵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合作;中标人需在中标后7日内向招标人缴纳合同金额的20%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完成后无息退回中标人;
5、对炼化企业装置工艺熟悉,具有专业风险识别与危险有害因素分析能力,以消除生产安全及人身安全隐患;
6、投标人需具有业绩以用于招标时业绩评分。提供2017年竞标服务商或其所属员工提供开展排污许可证申领技术服务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填报技术服务的真实有效的合同或相关业绩证明。竞标服务商开展相关服务的,提供的真实有效业绩合同及排污许可证正副本扫描件,所属员工开展相关服务的,提供被服务单位出具的相关业绩证明。已经签订合同,项目未完成,不作为业绩。合同、排污许可证副本需要提供彩色复印件1份,合同需提供原件1份,原件用来查验真伪,原件用后退回投标人。如业绩证明模糊不清,招标人将进行验证,如发现造假行为,将列为招标人企业失信投标人名单,三年以内不再具有环保技术服务项目的投标资格;如出现无法验证的情况,直接判定无效。
7、与招标人以往合作中发生违约考核、解约的技术服务机构,不能参加投标;
8、招标人项目地点在大庆石化公司化工厂区、炼油厂区内。中标公司入厂人员能够独立通过大庆石化公司入厂安全培训,中标方入厂人员自备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等防护用品,防护用品符合LA要求。
七、询价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3月26日,上午8时00分至10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5时00分,持下列文件参加报名;
1、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上述资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代码证副本(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即可),并加盖公章。
3、报名资质所要求的文件、证明。
八、报名表的递交
1、报名表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26日10时00分,报名表递交地点:大庆华科公司二楼安全环保部。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表,询价人不予受理。
3、因防治疫情需要,报名需要的文件可以盖公章后制作成扫描件发到联系人的电子邮箱***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大庆华科公司网站公布。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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