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320905210322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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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21.03.22 |
截止日期: | 2021.04.08 |
招标代理: | 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盐南高新区“美丽乡村”东伏河两侧绿化工程(三墩港至伍佑港段)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盐南高新区“美丽乡村”东伏河两侧绿化工程(三墩港至伍佑港段)已由盐南经科审【****】*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 |
1、招标条件
盐南高新区“美丽乡村”东伏河两侧绿化工程(三墩港至伍佑港段)已由盐南经科审【202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盐南高新区“美丽乡村”东伏河两侧绿化工程(三墩港至伍佑港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盐南高新区三墩港至伍佑港段。
2.1.2建设规模:盐南高新区“美丽乡村”东伏河两侧绿化工程(三墩港至伍佑港段)的施工
2.1.3合同估算价:造价约1990万元。
2.1.4工期:约4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4月15日,竣工日期:2021年5月25日。具体服从招标人要求。
2.1.5 其他:质量标准:合格(苗木成活率100%,绿化养护期三年,养护标准Ⅲ类养护)。
2.2招标范围:盐南高新区“美丽乡村”东伏河两侧绿化工程(三墩港至伍佑港段),本次招标包含但不限于地被苗木、灌木苗木、乔木苗木等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招标人保留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调整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与本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3.1.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园林绿化工程履约能力的独立法人。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
(一)、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二)、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 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三)、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四)、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五)、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六)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3.1.5.项目负责人***
3.1.6.其他要求:
3.1.6.1.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 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3.1.6.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
3.1.6.3.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1.6.4.投标项目负责人***
3.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一)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二)企业近 1 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 目负责人***
(三)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 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四)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
以上时间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含)开始,向前推算。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5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8日 09 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盐城ABCD合成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上发布。
9、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其他: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新龙广场6楼 地 址:盐城市华邦东厦B区13A06#
联 系 人:严红玉 联 系 人***
电 话:0515-88811362 电 话:18066161713
传 真: / 传 真:0515-89909208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2021 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