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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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黑龙江圣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南岔区 |
内 容: |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局业务技术附属用房建设项目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CXCSD****-*** 项目名称:*****局业务技术附属 |
项目概况
(南岔县公安局业务技术附属用房建设项目监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圣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3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CXCSD2021-013
项目名称:南岔县公安局业务技术附属用房建设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2万元
最高限价:12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工程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1 |
南岔县公安局业务技术附属用房建设项目监理 |
1/个 |
12 |
12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序号 |
评审内容 |
投标要求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企业: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个体工商户: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基本开户行或人民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交“投标单位情况表”(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
4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
法人:税务登记证(三证或五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和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增值税或所得税的凭据;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其他组织:提供缴纳税收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
6 |
良好的商业信誉 |
通过信用中国官方查询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查询关于投标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三项信息,如存在失信信息处罚,投标无效 |
7 |
监理服务期限 |
2021年05月15日-2021年12月30日; |
8 |
付款方式 |
按照合同约定 |
9 |
收货方式 |
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 |
10 |
资质要求 |
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和市政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
11 |
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
项目总监: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市政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各提供一个项目总监); 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注册证或培训证; 监理员(1人)具备注册证或培训证; 土建或工民建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注册证或培训证; |
12 |
是否是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各方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的监理单位,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 2.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
13 |
承诺函 |
供应商提交”投标人承诺函”(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
14 |
联合体协议书 |
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经双方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3月24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圣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伊春市伊美区电力嘉园1号楼1单元201)。
方式:现场获取。潜在投标企业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须加盖企业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本人签字)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到黑龙江圣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谈判文件递交时间及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3月29日10时00分。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29日09时30分至2021年3月29日10时00分。
递交响应文件方式: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黑龙江圣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未送到指定地点的、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21年3月29日10时00分
谈判地点:黑龙江圣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伊春市伊美区电力嘉园1号楼1单元2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公告发布媒介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南岔县)。
八、其它要求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九、凡对本次谈判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南岔县公安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圣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13664580182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