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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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4.12 |
招标代理: | 上海嘉定招投标工程审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上海市 |
内 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区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受采购人**嘉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 |
关键词: | 保安服务 卫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嘉定区区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上海嘉定招投标工程审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上海嘉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保安服务许可证。
(2)保安员应持证上岗,其中包含保安员上岗证、消防设施操作员四级及以上、机械车位操作证等(根据实际所在岗位持证率达到100%)。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根据商业法规合法运作;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7)本项目须贯彻中共上海市嘉定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嘉纪(2018)11号文”关于《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领域廉洁建设“六同”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精神卫生中心保安服务招标。
2、服务地点:嘉定区忘新镇望安公路701号。
3、服务内容: 精神卫生中心保安服务项目保安服务。招标人数:14人。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果甲方在此服务期限内不再继续担任精神卫生中心的物业管理公司,则本合同/协议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5、投标限价:85.0920万元。
三、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1、(1)法定代表人需携带: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复核);
(2)受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和法人章);
②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复核);
2、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保安服务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报名时间:
2021年3月20日至2021年3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持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至上海市嘉定区仓场路3335号一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买招标文件600元/份)。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4月12日上午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六、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
上海市嘉定区仓场路3335号一楼开标大厅。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嘉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嘉定招投标工程审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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