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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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3.23 |
地 区: | 郑州市 |
内 容: | 中国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车辆段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办公室就下述招标项目现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车辆段客车用压力表 *.项目编号:ZB-CL****-** *.项目内容: 包件号序号包件名物资编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技术要求供应商要求 |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车辆段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办公室就下述招标项目现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郑州车辆段客车用压力表
2.项目编号:ZB-CL2021-03
3.项目内容:
包件号 |
序号 |
包件名 |
物资编码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技术要求 |
供应商要求 |
质保期 |
备注 |
1 |
1 |
压力表 |
470200010000 |
双针水位表 |
YH100 0-60kPa |
块 |
900 |
1.所提供的必须是具有合格证的全新产品。2.产品符合GB/T1226-2010[一般压力表]的标准;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国家计量器具质量监督中心的合格检验报告。 |
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
18月 |
产品质量不得低于以下品牌:上海宜川上岭仪表、沈阳铁路苏家屯仪器仪表、杭州富阳东方仪表、舟山庆丰铁路仪表 |
1 |
2 |
压力表 |
401000091901 |
单针压力表 |
Y100 1000KPa 1.6级 |
块 |
2250 |
1.所提供的必须是具有合格证的全新产品。2.产品符合JJG52-2013《弹性原件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真空表》的标准;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国家计量器具质量监督中心的合格检验报告。 |
18月 |
||
1 |
3 |
压力表 |
401200105090 |
单针压力表 |
Y40 2.5级 0-1600KPa |
块 |
100 |
1.所提供的必须是具有合格证的全新产品。2.产品符合GB/T1226-2017[一般压力表]的标准;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国家计量器具质量监督中心的合格检验报告。 |
18月 |
4.有关要求
(1)供货时间:自发放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当需方有需求时以当时计划数量为准。
(2)供应方式:卖方负责产品运输。送货到指定地点,发生质量问题无偿退换货。
(3)付款方式:无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按照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财务规定进行付款。
二、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 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招标物资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或厂家直接授权的代理商。
2.投标产品应为成熟定型产品,必须满足国家、铁路总公司、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要求;投标人产品在全路无不良运行记录。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相关技术资料齐全,满足客车使用要求。
3.投标人及投标产品信誉良好,不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期内,不存在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各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反应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所提供的产品不在中国铁路总公司质量抽查通报及复查整改期限内(投标文件中须附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4.必须在郑州车辆段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办公室登记、在国铁采购平台注册并完成线上报名;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质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3月19日至2021年3月23日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完成注册并进入主页电子招标采购系统点击招标二期(试) 完成项目报名,登陆后查询下载招标文件。
2.完成线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提交以下资质到郑州车辆段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办公室:投标报名表原件、线上报名情况截图、最新有效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授权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书、“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有关本公司查询截图首页,其他相关资质证书。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 郑州车辆段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办公室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报价。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见招标文件;
2.地点: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开标。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本公告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九、其他说明
1.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投标的,应在本项目开标前3日书面告知,并说明不能投标的原因,否则招标人将按照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2.参加铁路物资活动的物资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
十、联系方式
名称:郑州车辆段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办公室
地址:***
邮编:450052
联系人***
电话:***
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车辆段
二0二一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