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博兴县湖滨镇寨郝中心幼儿园内,设计单位为:滨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博兴县湖滨镇中心幼儿园采暖泵房,建筑面积:109.44㎡。建筑层数为1层,建筑东西长15.20米,南北总宽7.20米,层高4.5米,结构体系为框架结构,结构安全等级为三级,耐火等级为一级;墙体为200厚加气混凝土砌块。室外管网、采暖泵房、室外消防管道、消防控制室等具体内容以设计图纸为准。
2、服务内容:为湖滨镇中心幼儿园室外管网、采暖泵房、室外消防管道、消防控制室工程进行监理服务。
3、项目要求:项目中选公告公示期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合同;中选单位应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履行义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保证按照项目申请单位要求履行义务,并保证服务质量。
4、付款方式:项目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1、中介机构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具有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能够严格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履行义务,保证质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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